根据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豫金发[2020]187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现场检查和年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监[2023]5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抽取兰考县兴晟典当有限公司进行审查。
经审查,我单位将兰考县兴晟典当有限公司年审结果评定为“通过”。现将年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电子文档(署名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兰考县金融工作局,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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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金融工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