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豫银保监发〔2023〕12号)和《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2021〕27号)要求及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四批审核小额信贷贴息的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金融工作局对兰阳街道黄素莲、张海朋、韩玉霞等883笔小额信贷贴息信息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若对贴息意见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并将申诉材料上报至金融工作局。
公示期间,申报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贴息有关规定的,欢迎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附件:兰考县金融工作局关于2023年第四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的公示.doc
监督举报电话:
国家振兴局电话:12317
河南省振兴局电话:0371-65919590
开封市振兴局电话:0371-23858958
兰考县金融局电话:0371-26972010
兰考县金融工作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