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87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贴息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
对试点县域内符合豫政办〔2021〕5号文件和豫财农水〔2021〕10号文件要求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2022年12月31日(含)前结清的,按照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结息金额,给予年化贴息率2%的贴息。依据豫财农水〔2022〕87号文件精神,已经逾期(含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贷款不予贴息。经审查,林志国、赵西虎、李德甫、裴非油等517笔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标准。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兰考县金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71-26972206
附件:1.《兰考县2022年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贴息清单》
2.《兰考县2022年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豫农担-救灾贷”项目清单》
兰考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