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按照《河南省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要求,经税务部门转请,县科工信局组织专家鉴定,拟确定80个项目通过鉴定,6个项目不通过鉴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公示期间对研发项目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县科工信局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
县科工信局:0371-26996131
派驻纪检组:0371-22778567
兰考县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鉴定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