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程序
坚持主体自愿、标准统一、规范有序的原则,符合“一照多址”登记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包括增设经营场所和撤销经营场所两种情形
(一)登记材料。申请“一照多址”登记,企业应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经营场所“一照多址”登记申请书》;
2.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
涉及章程/合伙协议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关决议、决定和修正案;申请撤销经营场所备案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首次进行“一照多址”备案的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登记流程
1.企业应向主体所属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登记。
2.企业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该受理,并准予登记,同时在企业营业执照“住所”登记项后标注“(一照多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将企业设立经营场所的“一照多址”登记信息录入“综合业务系统”。
4.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设经营场所的《企业经营场所“一照多址”登记告知书》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5.企业在办理注销时,应同时办理“一照多址”登记的撤销。
企业经营场所“一照多址”登记申请书
企业主体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类型 |
|||||||
住所(经营场所) |
||||||||
经营场所信息 |
增设经营场所 |
撤销经营场所 |
||||||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申请人承诺: 本单位申请“一照多址”登记,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