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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河南瑞德利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烘培玉米和烘培大豆饲料项目等8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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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河南瑞德利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烘培玉米和烘培大豆饲料项目等8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瑞德利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烘培玉米和烘培大豆饲料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仪封乡工业创业园区

河南瑞德利饲料有限公司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86万元。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粉尘主要为卸料、清理、粉碎过程中产生粉尘,以上工艺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卸料粉尘采用一套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粉尘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烘培工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清理、粉碎工序粉尘经一套沙克龙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原料清理杂质、除尘器收尘、地面清扫粉尘集中收集后装入编织袋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河南朔朔木业年产20000套木门项目

兰考县东坝头镇黄河创业园58号

河南朔朔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1、废气。项目开料、雕刻工序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压成型、涂胶、覆膜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经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性漆涂装工艺产生的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经玻璃纤维过滤棉+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底漆打磨工序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木工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及木屑、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经收集后全部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压成型及涂胶工序产生的废白乳胶桶、涂装工序产生的废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玻璃纤维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漆渣不得随意处理和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年产70万张生态板建设项目

兰考县南彰镇名门木秀家居产业园区

河南天宝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8万元。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木加工粉尘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热压废气经密闭间、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两个工序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木材加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人工清掏,施肥于周围农田。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锯边机、冷压机、涂胶机、砂光机及热压机等机械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据类比调查,本项目高噪声设备源强在75~85dB(A)。经过消声、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到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废滤袋、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合理贮存,定期清运铺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桶。设危废暂存间8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河南省梅利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7000套木门项目

兰考县堌阳镇工业园区

河南省梅利木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裁板、雕刻、排孔、批灰、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房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项目含尘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1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废砂纸、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

河南宇鹏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张生态板建设项目

兰考县南彰镇名门木秀家居产业园

河南宇鹏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58万元。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木加工粉尘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热压废气经密闭间、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两个工序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木材加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人工清掏,施肥于周围农田。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锯边机、冷压机、涂胶机、砂光机及热压机等机械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据类比调查,本项目高噪声设备源强在75~85dB(A)。经过消声、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到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废滤袋、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合理贮存,定期清运铺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桶。设危废暂存间8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兰考都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装饰材料及家具配件建设项目

兰考县闫楼乡工业园区

兰考都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6.6万元。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混料粉尘;造粒、挤出有机废气、辊涂有机废气和贴合、冷压有机废气、封边有机废气及下料、裁边、打孔、雕刻粉尘、食堂油烟。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上料、混料工序工序粉尘进行收集,通过管道引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安装集气装置对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通过管道引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对辊涂工序进行二次封闭,设置负压抽吸方式进行集气,废气经集气管道抽送至“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相关要求。项目贴合、冷压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封边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与贴合、冷压共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值要求。项目下料、裁边、打孔、雕刻产生的粉尘,在机加工设备产尘部位设置抽风口对产生大粉尘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通过管道引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油烟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设置隔油池、化粪池各1座,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利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边角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其中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年产150万张生态板建设项目

兰考县南彰镇名门木秀家居产业园区

河南八达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木加工粉尘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热压废气经密闭间、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两个工序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木材加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人工清掏,施肥于周围农田。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锯边机、冷压机、涂胶机、砂光机及热压机等机械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据类比调查,本项目高噪声设备源强在75~85dB(A)。经过消声、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到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废滤袋、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合理贮存,定期清运铺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桶。设危废暂存间8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年产150万张生态板建设项目

兰考县南彰镇名门木秀家居产业园区

河南金然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木加工粉尘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热压废气经密闭间、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两个工序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木材加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人工清掏,施肥于周围农田。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锯边机、冷压机、涂胶机、砂光机及热压机等机械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据类比调查,本项目高噪声设备源强在75~85dB(A)。经过消声、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到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废滤袋、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合理贮存,定期清运铺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桶。设危废暂存间8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兰考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兰考县阳光大厦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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