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督查催办、保密、后勤和信访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制定机关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机关、所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人事财务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编报、执行部门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预算。
(三)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及部门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规范开展农业行政审批。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
(四)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高标准粮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开展“三农” 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美丽乡村建设等。
(六)人居环境指导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改厕等。
(七)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涉农资金、农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负责种植业和水产产业发展,负责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制定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和意见;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承担推动农业科研、技术引进和推广等工作。编报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八)监管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发布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绿色食品及生产资料和有机食品及生产资料认证的相关工作;受委托承担全县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规划研究和优质农产品发展指导等工作;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及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咨询和交流工作等。
(九)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规定。研究提出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调查处理农民负担信访案(事)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治理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参与审核县有关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项目和标准。协助查纠加重农民负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