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水利局是县委、县政府的水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水行政复议工作,拟定全县水利、水资源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等。根据兰办〔2019〕27号文件《兰考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共设五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河长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三个股级二级事业单位:兰考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兰考灌区管理站、兰考县水利工程工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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