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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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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具体分工

  明

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对乡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

丁晓东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对乡政府工作负主要责任。

王雷顶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牵头党建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司法信访稳定、社会综合治理、社情民意、群团等方面工作。负责乡五位一体、一中心四平台、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纪检、监察、巡察、督查、营商环境等工作。

凡  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乡人大主席团、廊道、人居环境、美丽乡村、林业工作。

程振华

三级主任科员、履行政法委员职责

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社会综合治理、司法、信访稳定、社情民意、平安建设、“三零”创建、民政、教育等工作。

李永超

党委委员、副乡长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统计、金融、工业、安全、环保、消防、电力、招商引资、社会保障、便民事项审批服务等工作。

陈  猛

副乡长

负责农业、水利、畜牧等方面工作。

陈冰清

宣传委员、副乡长

负责宣传、文化、乡风文明、民生改善(卫生、健康、医保、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杨  康

副乡长

自然资源、城建规划、交通等方面工作。

张笑霜

党委委员(组织、统战)

负责政协、党建、组织、人事、工会、妇联、统战、民族宗教、基层商会(协会)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群团工作。

徐  伟

党委委员(办公室、武装)

负责“三办”(办文、办会、办事)、档案、机要管理等党政办日常工作,武装(征兵和民兵管理)等方面工作。

程春雷

派出所所长、副乡长(挂职)

协助政法委员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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