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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兰考县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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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兰考县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

良种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3〕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兰考县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兰考县2013年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

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13年我县继续组织实施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为切实抓好我县良种补贴工作,确保良种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根据《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财务〔2013〕3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全县所有使用主要农作物良种的农户进行补贴,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强化统一技术服务,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通过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积极建立良种补贴核心技术示范区,树立高产典型,展示新优品种,扩大辐射带动,全面提升全县粮、棉、油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小麦、棉花、紧凑型玉米杂交种和高产优质水稻、花生新品种,普及配套集成高产高效栽培应用技术,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主攻单产,增加总产,力争再创历史新高;适应市场专用化、优质化、多样化的需求,积极推进优质小麦、棉花、玉米、稻谷、花生生产,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扩大加工转化能力,实施产业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对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按照农民(农、林、园艺场职工)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按照有关单位和专家确定的全省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主导品种,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原则。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确定主导品种后,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适宜的品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良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

  (四)坚持农民自愿原则。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产量优先、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五)坚持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原则。农户承包村内其它农户的土地或承包我县境内农、林、园艺场土地种植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的,其供种清册的户主姓名应按土地所有权人的农户姓名填报,按土地所有权人与承包人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享受良种补贴。种植大户承包各场集体土地或村集体土地的,由承包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承包人所在村委、土地所有权单位及当地乡镇政府分别签署核实无误意见后,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备案,承包人享受良种补贴。承包我县境外土地不享受良种补贴。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全县各乡镇(场)。

  (二)补贴对象:种植生产中使用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的所有农户(农、林、园艺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棉花、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每亩1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50元。

  (四)补贴方式:均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花生良种繁育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承担。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定补贴面积。各乡镇(场)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上报汇总的原则,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后,制定补贴分户清册。首先农户据实向村(居)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名称,由各村(居)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政府,各乡镇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林局农业中心,县农林局农业中心复核确认后,会同县财政局上报省农业厅。

  (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村(居)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制定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承包土地的分户清册由土地所有权人所在乡镇、村、场编制。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分户清册以村组为单位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于9月10日前,上报所在乡镇政府汇总、审核,于9月15日前上报县农林局农业中心。县农林局农业中心复核确认后,于9月18日前交县财政局。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按照县农林局农业中心复核后的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县农信联社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各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各乡镇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各乡镇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字样。

  (四)据实拨付补贴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的要求,良种补贴资金实行预先拨付制,补贴资金将根据当年实际面积于下年进行结算。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不得晚于2013年10月5日。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2013年10月30日前,将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种植面积落实情况、补贴资金使用和申请结算等补贴工作情况认真总结,上报省财政厅和农业厅。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乡镇(场)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要切实做好农户种植分户清册的制定工作,分户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分户清册以村组为单位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要对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补贴面积进行汇总造册,一式叁份,一份由乡镇(场)存档备查,另两份分别上报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汇总表由乡镇(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良种补贴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财政、发展改革、监察、审计、农村信用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总结交流等工作。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场)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播出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组织人员到农村宣讲、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等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搞好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各种途径,认真做好农作物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切实把优质良种种植技术落到实处。

  (四)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要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县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对良种种植清册、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是否一致,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研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县农业、财政、发展改革、监察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维护好广大种植农户的切实利益。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五)强化资金管理。良种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各乡镇(场)应安排良种补贴项目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配套核心技术示范、高产攻关创建、技术培训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项目实施、专家督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并通报全县。

  (六)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作为稳定粮棉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附件:1.兰考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

       2.2013年兰考县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分户清册

       3.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

  

  

  附件1

  兰考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长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延志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刘顺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来生  县农林局农业中心主任

          董庆华  县财政局局长

          张保强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雪廷  县监察局局长

          庞洪波  县审计局局长

          房国军  县粮食局局长

          汪海涛  县农信联社理事长

          朱卫东  县农林局农业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林局农业中心,朱来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卫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13年兰考县小麦、棉花、玉米、花生良种补贴分户清册


                  乡(镇)                                              单位:亩 元         

农户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

小麦补贴

棉花补贴

玉米补贴

水稻补贴

花生补贴

合计

领款人签名
并按指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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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注:此册由县农林局农业中心、财政局监制

 

 


附件3

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

补贴兑现通知书

村第         同志:

2013年,您家小麦补贴面积    亩,每亩补贴10元,计补贴资金    元;棉花补贴面积    亩,每亩补贴15元,计补贴资金    元;玉米补贴面积    亩,每亩补贴10元,计补贴资金    元;水稻补贴面积    亩,每亩补贴15元,计补贴资金   元,花生补贴面积    亩,每亩补贴10元,计补贴资金    元;共计补贴面积    亩,补贴资金    元。已由农村信用社存入您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收到本通知7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通知书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到当地或其他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查询和存取手续。

发放机关(公章)     

2013            

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兑现“四公开”“四到户”政策

“四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

“四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

    政策咨询电话:

兰考县农林局农业中心:6996337

兰考县财政局:699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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