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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兰考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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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兰考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

  通  知

  兰政办〔2017〕3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县普通话普及水平,规范汉字应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豫政〔2012〕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兰考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肖广辉(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孔德慈(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副  主  任:郜卫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骉(县教体局局长)

  张国民(县文明办主任)

  委      员:赵东海(县政法委副书记)

  李向东(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曲肇林(县法院政治部主任)

  王  锋(县人武部后勤科科长)

  王志强(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相军(县教体局副局长)

  付武魁(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委享受副科级待遇)

谢  琼(县民族事务宗教委享受副科级待遇)  

吴政辉(县公安局政办室主任)

  徐庆勇(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青方(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张  磊(县司法局享受副科级待遇)

  祝二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自义(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振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陈发建(县住建局享受副科级待遇)

  赵东升(县规划管理局享受副科级待遇)

  吴随治(县交通运输局享受副科级待遇)

  安显超(县公路局副局长)

  韩治安(县农林畜牧局享受副科级待遇)

  刘曙光(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史天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张孟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梁永生(县工商局副书记)

  闫雪松(县文联副主席)

  王  帅(团县委副书记)

  张志影(县妇联副主席)

  张家士(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胡建涛(县国税局副局长)

  董安奇(县地税局副局长)

  李  广(县质监局主任科员)

  赵曼丽(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王  岩(县联通公司兰考经理)

  李  光(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岳锁成(县电信公司办公室主任)

  葛延青(县人行副行长)

  刘开平(县工行副行长)

  卞海宝(县中行副行长)

  王广奇(县农行行长助理)

  邵防振(县建行副行长)

  马瑞敏(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何  剑(县农商行副行长)

  陈国强(县人寿保险副经理)

  卜   祥(县火车站科员)

  陶继博(县汽车站站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马骉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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