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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兰考县20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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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兰考县200MWp农光互补光伏

电站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政文〔2017〕4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兰考县20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兰考县20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明俊(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闫 玮(县政府副县长)

孔东海(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李 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杲(县黄河河务局局长)

董文选(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其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坤志(县住建局局长)

任洪峰(县规划局局长)

梁冠一(县农林畜牧局局长)

孔德成(县环保局局长)

陈志凌(县水利局局长)

鲍俊立(县供电公司经理)

陈趁义(谷营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展改革委,董文选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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