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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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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5〕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8日

兰考县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实践“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三新”农电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三新”农电发展战略,实施农村安全用电强基固本工程,把安全用电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改善农村用电安全现状,构建和谐农村供用电环境,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用电安全事故。

  (二)工作要求

  以“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发展战略为目标,立足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状况,对全县农村配电线路、设备进行再梳理、再改造、再升级,健全农村用电管理组织机构,规范农村供电设施和临时用电管理,用电安全的物防、技防措施完备有效,显著提高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二、工作安排

  (一)构建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共建机制

  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农村安全用电纳入政府安全管理的重要范畴,加强对农村用电安全的管理,由各乡镇供电所与各行政村签订《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协议书》,内容包括规范农户家庭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安全、规范农村临时用电装接管理、强化电力设施保护等,强化农村用电安全管控及用电秩序管理;结合农事及农牧养殖特点,建立进村服务农事安全用电机制。

  (二)建立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防控体系

  县供电公司应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乡村组织,广泛发动农村用户参与,构建基于农村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用电安全防护体系,逐步构建农村集体资产和居民自有电力资产的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推广配电台区总保、中级(分支)保护、户用保护和末级漏电保护器分级配合模式,规范中级保护的安装和使用,督促消除个别用户室内线路缺陷、更换损坏的家用漏电保护器,提高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多级联动可靠性、安全性,提高农村公用配电台区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率、投运率。逐步实现对台区总保护、中级保护的远方数据采集和运行监控。开展户用漏电保护装置专项检查,对户用漏电保护器安装使用不规范的行为和室内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创建农村用电安全标准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标准制度体系,逐渐形成完整的服务农村用电安全的工作标准,严格采用农村用电安全相关的最新国标、行标、企标。建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质量跟踪反馈制度,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质量检测,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实行退出机制,对农网运行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开展质量跟踪和统计上报,构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质量监督体系。

  (四)提升供用电安全保障能力手段

  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农村用电设施管理;普及户用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夯实农村用电安全技防基础。严格供用电合同管理,依法明确供用双方的责任界面。结合农网改造升级、“低电压”专项治理、台区规范化治理等工程实施,提高农网装备水平。开展农网工程建设和“低电压”专项治理,配置、改造台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加大对老旧台区和供电设施的改造力度,在集中表箱中安装漏电保护器,实现与农村居民家庭漏电保护器的双重保护。集中开展农村中低压配电设施隐患治理,杜绝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解决农业排灌存在的用电安全问题。

  (五)建立农村用电安全宣教长效机制

  普及农村中小学生用电安全知识。多种方式参与农村中小学校用电安全知识的宣教普及,采取授课、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竞赛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方式,力争使中小学校师生普遍掌握用电安全常识、基本安全用电技能、触电急救、电力设施保护等知识。提高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结合农事特点,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用电安全集中宣传普及活动,实现户户拥有用电安全基本常识读本(手册、图册),农村群众普遍受到用电安全常识、触电急救等知识宣教,有效提高农村群众用电安全意识。加强与媒体沟通,强化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交流。广泛宣传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道经验做法,培树亮点和典型,适时组织发布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创新成果。

  (六)齐抓共管电力设施

  县公安局、安全监管、供电公司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违章树木进行限期拆除和强制拆除、治理。及时制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施工、建房、植树、堆土、烧荒等行为。各乡镇在进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同时,要将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同时规划、分步实施。各乡镇要加强电力建设项目管理,积极协助乡镇供电所解决电力建设项目在土地、通道征用以及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创绿色通道,确保电网无障碍施工。

  (七)开展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评价机制

  要基于防范农村用电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农村居民人身安全,逐级建立农村用电安全工作评价标准,逐级开展工作考评,考评内容包括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作用发挥、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健全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制度、农村用电安全知识三年普及计划的落实情况、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投运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切实做好农村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广泛宣传、发动,抓好落实,力求实效。

  (二)细化方案,协调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积极配合,把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工作开展好、落实好,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分阶段对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实行“责任到人、考核到人”的管理机制,严格进行奖惩,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全县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到位要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农村用电安全工作阶段成效、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成果转化工作,做到边实施、边总结、边交流、边推广,提高农村用电安全水平,改善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状况,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

  附件:兰考县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兰考县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副组长:杨保森(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肖  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骉(县教体局局长)

          王永召(县公安局政委)

          张祖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玉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海燕(县规划管理局局长)

          梁冠一(县农林畜牧局局长)

          陈志力(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顺舟(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杨耀杰(县供电公司经理)

          杜玉斌(县广播电视总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供电公司,杨耀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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