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兰考县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兰政办〔2014〕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推动我县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意识,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于2014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活动要围绕“携手节能低碳 共建碧水蓝天”主题,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兰考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宣传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组织公共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举办报告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废旧物品回收活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乡镇、各部门要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工作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组织参与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广场文化活动。按照我省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6月13日至14日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节能广场文化活动,我县要根据活动安排做好参与工作。
(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的先进经验。
(五)开展节能宣传画张贴和节能宣传标语悬挂工作。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上发布的节能、节水、节粮宣传画,各乡镇、各部门要下载、印制、张贴。有条件的乡镇和部门要在宣传月期间,在办公区内悬挂1条以上宣传标语,例如:“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节能减排 从我做起 从机关做起”、“能源连着你我他节能减排靠大家”、“节约眼前一度电 点亮后代一盏灯”等。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格按照全县节能宣传月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和“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把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力行、踊跃参与,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三)认真总结。节能宣传月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14年7月1日前将图片资料及总结材料报送至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联系人:梁宏亮,联系电话:15537881166,电子邮箱:lkxjnb@163.com),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将把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