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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 兰考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进藏、进疆等边远艰苦地区兵员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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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  兰考县人民武装部

关于做好进藏、进疆等边远艰苦地区兵员

征集工作的通知

兰政文〔2019〕6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开封军分区要求,为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县的进藏、进疆等边远艰苦地区兵员征集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

开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赋予我县2018年进藏兵员征集任务30人,2019年及以后征集任务随当年兵员分拨任务下达。

二、激励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应征青年自觉自愿到边疆、高原等艰苦地区服役的积极性,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拥军属政策,参照往年做法及其他县区征集边远地区兵员激励措施,为进藏、进疆等边远艰苦地区义务兵人员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到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除享受正常优抚待遇外,每人一次性奖励12000;到新疆地区(高原地区除外)服役的义务兵,除享受正常优抚待遇外,每人一次性奖励7000元。

(二)奖励金与入伍通知书同时发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财政局共同承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原和其他边远艰苦地区兵员征集工作是上级赋予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边疆稳定的高度,服从大局,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完成征集任务。

(二)搞好宣传发动。兵役机关要把鼓励适龄青年赴边远艰苦地区服役作为征兵宣传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有针对性搞好宣传发动,激励广大应征青年卫国戍边、建设边疆的热情,自觉主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三)落实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进藏、进疆及到边远艰苦地区兵员征集的重要意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兰考县人民政府  兰考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进藏、进疆等边远艰苦地区兵员征集工作的通知》(兰政文〔201557号)同时废止。

 

 

 

兰考县人民政府      兰考县人民武装部

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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