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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兰考县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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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文〔2021〕3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闫楼乡马庄村清代古建筑“马庄秦家宅院”、小宋镇曲楼村明清古墓葬“明清曲氏家族墓”、古遗址“曲氏祠堂遗址”公布为第六批兰考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请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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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兰考县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2021年7月14日

 

 

兰考县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序号

名称

类别

时代

地址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备注

1

马庄秦家宅院

古建筑

清代

闫楼乡马庄村

保护范围:主房后墙向北18米,主房东墙向东1米,主房西墙向西3米,

西配房南墙向南18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各扩1米。

2

明清曲氏家族墓

古墓葬

明、清

小宋镇曲楼村

西祖墓:祖墓南北长20米,东西长15米。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各扩6米。

建设控制地带向四周各扩4.东祖墓:东祖墓南北长30米,东西宽40米,

保护范围:向四周各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向四周各扩10米。

3

曲氏祠堂遗址

古遗址

清代

小宋镇曲楼村

保护范围:院落西侧外扩2米,东侧外扩5米,北侧外扩5米,

南侧外扩5米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向四周各扩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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