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二批兰考县县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兰政〔201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民族文化认同感和历史感,促进文化多样性,激发人类的创造力,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认证,选定2类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兰考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等法律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
附件:第二批兰考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兰考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第二批兰考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间戏曲曲艺类
(一)河南坠子(小宋乡、张君墓镇、南彰镇、三义寨乡)
(二)李家滩皮影戏(南彰镇)
二、传统医药
(三)程氏祖传中医妇科肝病科(城关镇)
(四)刘氏祖传中医皮肤科(城关镇)
(五)祖传中医内科(城关镇游氏祖传中医内科、许河乡许氏祖传中医内科)
(六)王氏祖传中医风湿科(三义寨乡)
(七)葛氏祖传中医眼科(仪封乡)
(八)徐氏烧伤药(仪封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