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兰考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兰政办〔2015〕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统筹推进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9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河南省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豫政办文〔2015〕2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建立兰考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一)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的协调、衔接工作。
(四)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五)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吴长胜(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杨松波(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杨 森(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趁义(县委农办副主任)
董章德(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相军(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松坡(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美姣(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师雪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孟阳(县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
张兆祥(县住建局纪委书记)
韩志安(县农林畜牧局副主任科员)
史天慧(县信访局副局长)
程秀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胡清善(县人行副行长)
李庆远(县审计局副局长)
胡建涛(县国税局副局长)
董安奇(县地税局副局长)
魏留超(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魏培杰(县兴工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赵庆环(县统计局地调队队长)
李 峰(县农信联社监事长)
蔡成华(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郭继红(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赵长虹(县银监办主任)
张佰林(县残联副理事长)
张芙蓉(县总工会副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李美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