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
通 知
兰政办〔2019〕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经济产业,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是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电力设施的保护,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探索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及《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要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依法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二、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工业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兰考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保障措施,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建立健全以技防、物防、人防和其他有效防范保护措施组成的内部安全防范网络,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三、大力做好电力线路通道树线矛盾治理工作
林业部门在实施造林、绿化的过程中,要与供电部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在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安排种植自然生长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植物。交通部门对于公路或高速路沿线的违规生长的树木要履行砍伐清障职责。城管部门要针对县城高大绿化植物做好定期维护和修剪。公安部门负责对违规植树等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进行依法管制,依法查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案件,配合做好电力执法工作。
四、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危及、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嫌疑人,要依法尽快处理;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实施群防群治,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举报有功、有立功表现的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加强电力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
电力企业要加大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强化电力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电力系统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强化治安保卫、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要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许可制度,对需要爆破、开挖、取土的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指导所辖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和线路,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大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巡线护线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对线下违章植树、违章施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遏制违法行为。要通过组织和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切实保障电力安全和社会稳定。
附件:兰考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9年3月15日
附 件兰考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宗刚(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庆勋(副县级干部)
崔国栋(国网兰考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朱 博(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
翟世胜(惠安街道党工委书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董文选(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舒翼(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王永召(县公安局局长)
任洪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坤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郜卫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进忠(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赵西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孔德成(县水利局局长)
孔德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理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雷天波(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宇龙(县河务局副局长)
栗 涛(县园林中心主任)
李胜利(国有兰考林场办公室主任)
马 杰(国网兰考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刘 厂(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良霞(桐乡街道办事处主任)
程远峰(惠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尚锋(东坝头镇镇长)
张 伟(谷营镇镇长)
程远向(堌阳镇镇长)
李 青(红庙镇镇长)
李 波(考城镇镇长)
张 勇(孟寨乡乡长)
张汹涛(南彰镇镇长)
曲 杰(葡萄架乡乡长)
代宝峰(三义寨乡乡长)
张 辉(小宋镇镇长)
李 鹏(许河乡乡长)
王彦博(闫楼乡乡长)
郭 芳(仪封乡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