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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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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5〕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兰考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7日

  

兰考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客运公交网络,构建衔接紧密、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新格局,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豫交文〔2014〕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县统筹城乡发展的整体工作部署,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总要求,强化“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城乡客运资源,改革组织运营模式,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线路网络衔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服务,全面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公交优先原则。突出城乡客运公交建设、管理、运营的优先位置,在资金、用地、税费、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进一步畅通道路、改善车况、完善线路网络和站点设施。

  (二)公益属性原则。明确城乡客运公交的公共服务性质,完善和落实政府主导的体制,强化财力保障,切实方便人民群众。

  (三)便民利民原则。线路设置、站点布局科学合理,站点、车辆设施整洁完好,服务质量优良高效,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

  (四)一体化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对接充分、密度适宜的城乡客运公交网络。

  三、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全面实现“规划科学、资源优化、管理统一、便捷高效”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目标。

  (二)工作任务。

  1.明确职能,强化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是全县城乡客运公交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城乡公共交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管理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

  2.统一规划,完善网络。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进行统一规划,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节点、以村为终端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客运网络,建成城乡公交、城市公交网衔接紧密、功能互补的的城乡一体化公交网络。

  3.完善设施,科学设站(点)。结合群众出行需求和道路实际状况,充分发挥城乡客运站的作用,在城乡公路干道沿线规划建设、完善招呼站、站牌等设施,坚持路、站(亭)、运一体化发展,增加城市港湾站、停靠站、首末站等基础设施,方便群众上下乘车。

  4.统一车型,合理定价。运营车型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统一确定,做到“三统一”(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同时,根据客流密度、行程距离等差异,合理确定公交票价。

  5.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严格落实线路、班次、时间、票价,加强日常运营、安全监管,完善服务质量绩效考评制度,推进公交客运管理规范化、服务水平品质化。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3月—5月)。部署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重点做好理顺管理体制、加大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城乡公交客运线路及站场布局规划等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6月—2016年12月)。

  1.理顺管理体制,为客运一体化奠定基础。整合县客运企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交事业,促进城乡公交客运经营管理多元化,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企业经营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体系。

  2.调整城乡公交线路,构建完善的城乡公交网络。一是对全县城乡客运班线进行摸底,对班线客车进行公交化改造,调整完善城乡客运班线;二是根据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合理增加城市公交线路,基本实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三是坚持“车头向下”,拓展城乡公交线路的深度和广度,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线路,进一步优化延伸,提高城乡公交通车率。四是优化运力结构,合理调配运力。根据不同客运线路、不同客流量,调整运力,合理安排班次,提高运输质量。

  3.规划完善建设城乡客运公交站点。县城区规划建设城市公交首末站4—6个,港湾站4个,增设公交站牌100个。同时,完善车站配套设施,以服务于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7年1月—12月)。继续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和完善公交站点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整合或重组现有客运企业和单位,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城乡客运行业发展,制定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具体实施城乡道路客运网络布局和场站的建设、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公交线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招标工作;协调、配合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做好公交场站规划等工作;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城乡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价格核定工作;负责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门:负责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面宣传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的相关政策,报道、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县财政部门:负责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搞好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与交通运输部门一道,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做好项目评估论证,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突出风险利益分配机制。财政资金要从“补建设”向“补运营”逐步转变,探索建立动态补贴机制。

  (四)县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处置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依法查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顺利推进;负责依法查处各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在重要路口设置监控摄像头,加强道路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客运场站亭的选址规划和公交网络规划;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交场站亭设施规划;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编制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用地预留和布局。

  (六)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及时办理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用地手续。

  (七)县物价管理部门:负责核定城乡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票价,建立健全定价、票价调整机制;查处客运企业违反价格管理的经营行为。

  (八)县信访部门:负责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信访事项,做好《信访条例》和“路线图”的解释引导工作。

  (九)县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以及违规、违纪的部门和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实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目的和意义。特别是要向从事公路客运和农村客运的企业、车主和驾驶员宣讲政策,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客运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兰考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同时,全力做好维稳工作,建立必要的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大财力保障。根据城乡一体、财政扶持、两级共建的原则,财政部门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城乡客运项目合同约定的财政补贴运营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加大项目扶持力度。

  (四)强化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力建设的要求,相关单位要加快完善城乡客运公交首末站、港湾式候车亭、简易上下客点等站点设施,实现公共交通资源共建共享。城乡客运公交站点设施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相关部门要将其纳入道路建设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要配套建设相应的站点设施,做到与道路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五)强化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全面履行城乡客运公交的行政管理职能,认真落实城乡客运公交市场监管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城乡客运公交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运营、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城乡客运公交经营单位不断提高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附件:兰考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兰考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副组长:金永杰(县政府党组成员)

          肖  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祥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董章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雷天波(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贾  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孟阳(县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

          陈兰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马  豹(县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刘鹏飞(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史天慧(县信访局副局长)

          史国强(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王祥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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