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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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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2月12日     

  兰考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要讲话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监督为核心,切实做到规范服务、阳光审批、便民利民,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大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行政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便民为民服务机制,打造服务群众平台,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建立并完善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网络平台,达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站、村级便民服务点等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全覆盖。

  (二)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监督制约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要件更加明确,审批环节和流程更加优化、简化,裁量行为更加细化和规范,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部门间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更加顺畅,审批部门之间互为前置、互相矛盾的现象基本杜绝。

  (三)行政审批服务更加标准,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事项底数清晰,内容统一,公开透明。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审批业务、服务行为、服务环境、绩效评估、信息化建设、监督评议等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等工作,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二)积极稳妥,分步实施。针对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等特点,既要着眼前瞻性,又要注重可行性。区别轻重,先易后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三)依法依规,高效便民。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动行政审批部门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为公众办事提供便利。

  四、主要任务

  按照“统一、协调、优化、高效”原则,编制形成我县行政审批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行政审批服务保障标准体系、行政审批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等标准化体系。

  (一)权力要素的标准化。列出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性质、设定依据、适用区域、适用的申请主体、法定实施主体、实际实施主体、项目生效及失效时间、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等。

  1.事项名称。以《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暂停行使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兰政〔2014〕21号)公布的事项目录为依据,结合进一步清理情况,厘清各单位权力清单。

  2.设定依据。清晰列明设立本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包括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内容。

  3.法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的全称或规范简称。

  4.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本事项需要特别加以提醒与警示的内容,在文本中以加黑形式突出。例如:审批需要现场勘察、公示或组织专家会审,可能受额度限制或政策性因素影响临时停止办理,审批事项办理的相关解释、咨询方式等。 

  (二)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在法定程序基础上,将行政审批流程整合优化。对申请、受理、审批、送达4个环节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步骤、工作内容、办结时限、与其他部门相关的串并联审批情况等要素,按照时间顺序和工作逻辑关系整理形成直观形象的流程图,依照规定限时办结。

  1.受理地点。注明“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如事项未进驻中心的,应提供实际办理地点的详细地址及科室名称。 

  2.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3.法定时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时限,以“×个工作日”形式标出,如“5个工作日”。 

  4.承诺时限。通过行政审批流程优化,以承诺的最短时限为准,以“×个工作日”形式标出。承诺时限不包括上级机关的审批时间、现场勘查和公示时间。 

  5.是否收费。对于收费项目应注明“收费”,同时列出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不收费的应注明“不收费”。 

  6.流程图制作。根据优化的流程设计,按照时间顺序和工作逻辑关系,整理形成直观形象的全过程流程图。适用听证的事项还要明确听证程序。 

  (三)裁量准则的标准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从允许性和限制性两个方面列明申请人获得批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对审批同意与否的各种标准与情况进行整理归类,以分档数据量化、典型实例对照等方式,对审批裁量依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裁量标准要做到细化、清晰、可对照、无歧义。同时按照“精简、便民”的要求,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四)服务方式的标准化。坚持“公开透明、规范便捷、廉洁高效”服务原则。

  1.公开审批服务信息。行政审批标准信息确定后,各部门应通过印发办事指南、网上公开发布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提供服务指引,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1)办事指南。针对每一审批事项,将主客体要求、条件要求、材料要求、办理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网址信息等要素,印刷成完整准确的办事指南,摆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及相关部门专业大厅,供群众免费取阅。 

  (2)网站公布。以受理审批部门为责任单位,将办事指南通过县政府网站平台、相关部门网站对外公开。 

  (3)前台导引标识。在服务窗口设置本窗口的办事导引标识,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受理事项、咨询电话、承办人员等。 

  2.健全服务制度。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服务规范、标准明确、权责一致、保障到位”的要求,制定、完善与审批相关的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AB岗制(即当A因故不在岗时,由B顶岗)、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优质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3.创新服务手段。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将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平台规范运行。完善行政审批网上平台,通过业务操作系统把标准化处理后的行政审批具体要件、流程予以固化,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处理信息、责任人及结果全过程留痕,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与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2月)

  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推进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3月—8月)

  1.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

  2.编制标准目录。县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级、分步、分类编制单个审批事项的标准、联合审批事项标准、审批裁量标准、网上审批标准、服务环境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绩效考核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等标准目录,建立完善审批服务窗口、行政服务中心以及不同部门、不同行业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

  3.制定管理办法,强化日常培训。根据各自标准体系目录,制定标准化管理办法,做好宣传发动、任务分解、人员培训等工作。

  4.严格标准实施。在认真做好标准实施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等工作基础上,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各项标准化工作要求。

  5.强化检查监督。及时开展标准实施情况检查、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单位内部和社会外部监督渠道,接收反馈意见和群众投诉,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建立错误纠正和矛盾调解机制。

  (三)评价验收阶段(9月—10月)

  1.内部评价。成立标准体系评价小组,对服务标准实施的效果进行内部评价,并做好检查评审、纠错等持续改进的记录。

  2.外部评价。邀请行政审批申请人、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公众进行外部评价。

  3.整改完善。总结内部、外部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认真整改。

  4.通过验收。对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按照要求,申请通过质监部门的初审、复审。

  (四)总结完善阶段(11月—12月)

  对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确认成功经验和做法、查找和分析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提高的方法措施。积极组织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验收现场会,邀请省编办、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莅临指导,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创新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作为创新政府管理、服务社会和公众的民心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把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作为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具体行动,敢于打破陈规、开拓创新,用创新的理念和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达到得民心、惠企业、推动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强化服务,严格标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认真编制审批事项操作标准和办事指南,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各部门之间要强化配合协作,自觉讲大局、讲诚信、负责任、重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拓展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审批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统一的岗位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

  (三)统筹协调,强化监督。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及时研究标准化建设与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督导指导,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四)注重培训,加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知识、技能、标准、信息、管理等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联系,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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