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5〕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7月2日
兰考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5〕7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2015年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核准数据为基数,每年改造完成现存危房的20%以上,用五年时间完成我县现存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在此基础上,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确保本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的20%以上。2015年,全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0户。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2015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8500元(省级配套资金另文下达),各乡镇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和分类补助标准。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
1.C级危房维修:5000元以内(含5000元);
2.D级危房重建:特别贫困户15000—30000元;比较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8500—16000元;普通贫困户5000—11000元。
三、加强资金筹措
根据农房现状调查出的农户数、危房数以及去年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并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分配到各乡镇,由县财政局会同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另文下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有条件的乡镇要创新补助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自筹资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同时,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各乡镇要积极采取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生态移民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
四、加强资金和计划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88号)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农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不得借建设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名义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工作。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建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五、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编制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在综合考虑村庄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村,并于2015年7月1日前将各乡镇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成员名单及兰考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情况统计表报县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备案。
六、合理选择建设方式
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合理搭配D级和C级房屋改造数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实施房屋改造时,引导其一并建设无障碍设施。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实施村庄整体迁并。
七、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各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与入户审核等过程,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保存相应的图像影音资料。各乡镇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村民住宅建设基本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乡镇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各乡镇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八、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县住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完善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人员要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逐户现场检查。
九、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阶段(2015年6月3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建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各项政策,培训相关人员,研究政策,及时落实任务。
(二)推进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各乡镇将任务分解到农户,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落实补助资金,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完善档案等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十、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身份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花名册》、《农村危房调查表》,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报至各乡镇;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入户审核。各乡镇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报县级审批;不符合条件,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各乡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和公示。对各乡镇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后,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确定补助对象后,各乡镇应将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根据县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六)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改造户要填写《兰考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表》,乡镇整理齐全农户档案。由各乡镇组织人员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县住建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十一、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系统。今后各乡镇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没有及时完成农户纸质档案电子信息录入的乡镇,视为没有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十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要明确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及时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县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时报送《兰考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四)切实落实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乡镇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各乡镇长要签订《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承诺书》,危房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镇”,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乡镇、任务落实到乡镇、资金拨付到乡镇、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乡镇。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年度计划完成后,县住建部门要及时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和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附件:1.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
2.兰考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情况统计表
3.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花名册
4.农村危房调查表
5.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形象进度表
6.兰考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表
7.兰考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表
8.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协议书
9.填表及所附资料说明
附件1
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
县(市、区): 乡(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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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贫困 类型 |
□分散供养五保户 □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 |
是否为贫困残疾人家庭 |
□是 □否 |
上年家庭年纯收入(元) |
旧住房 建造年代 |
||
旧住房 结构类型 |
旧住房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农户联 系电话 |
|||||
改造原因 |
□c级危房 □d级危房 □其他原因 |
改造方式 |
建设方式 |
□自建 □统建 |
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改造后 房屋结构 类型 |
改造后房屋产权 |
□归农户 □归村集体 □其他 |
申请意愿 |
□新建 □维修 |
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及补助资金支付凭证照片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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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元) |
农户贷款 (元) |
农户其他自筹资金(元) |
申请补助资金(元) |
||||
村委会评议意见 |
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根据其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安排补助资金 元帮助新建(修缮)住房,同时我们将督促其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
乡镇审 核意见 |
经调查和评审,上述情况属实,建议安排补助资金 元。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同意其对房屋进行新建(修缮),共安排补助资金 元。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说明:1.旧住房结构类型:茅草房,泥草房,土窑,土坯、夯土房(无立柱),砖、石等简易砌体结构(无砖柱、构造柱,无圈梁等),竹木、木结构,砖木、石木、土木结构(木框架),砖混结构(有砖柱或构造柱,有圈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其它结构。
2.改造方式:修缮加固、原址翻建、异地非集中建、异地相对集中新建、房屋置换、无房户新建。
3.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茅草房,泥草房,土窑,土坯、夯土房(无立柱),砖、石等简易砌体结构(无砖柱、构造柱,无圈梁等),竹木、木结构,砖木、石木、土木结构(木框架),砖混结构(有砖柱或构造柱,有圈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
附件2
兰考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情况统计表
乡镇 (盖章) 2015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 |
合计(户) |
C级危房(户) |
D级危房(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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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4 |
|||||
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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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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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10 |
|||||
合 计 |
|||||
填表人: |
附件3
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花名册
乡(镇) 年 月 日
村名 |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人口 |
身份证号 |
申请意愿 |
面积 |
房屋结构 |
附件4
农村危房调查表
乡镇 村 组
工程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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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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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
层数/层 |
结构形式 |
竣工时间 |
||||
破损部位 |
破损情况 |
破损程度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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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破损情况 |
① 基础不均匀下沉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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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破损情况 |
① 外墙斜裂缝 有□ 无□ ② 外墙竖裂缝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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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墙破损情况 |
①内墙斜裂缝 有□ 无□ ②内墙竖裂缝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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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砼楼面 破损情况 |
①楼板开裂 有□ 无□ ②楼板变形 有□ 无□ |
||||||
木板楼面 破损情况 |
①木桁条腐烂、生白蚁 有□ 无□ ②木板腐烂、生白蚁 有□ 无□ |
||||||
木梁、柱 破损情况 |
①木柱腐烂、生白蚁 有□ 无□ ②木梁腐烂、生白蚁 有□ 无□ |
||||||
钢筋砼屋面 破损情况 |
①屋面板开裂 有□ 无□ ②屋面板变形 有□ 无□ |
||||||
瓦屋面破损情况 |
①木檩条腐烂、木屋架腐烂、生白蚁 有□ 无□ ②木瓦条腐烂、生白蚁 有□ 无□ |
附主要照片: 照片粘贴处 |
||
(危房等级) |
||
乡镇调查人(签名) |
||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上级部门复查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形象进度表
乡镇 村
姓 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工程位置 |
||||||||
改造类别 |
□就地新建□异地新建□集中新建□就地改造 |
|||||||
建筑面积 |
形象进度 |
|||||||
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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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调查人签名: |
2015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在农户改造主体完工前拍摄照片粘贴后存档。
附件6
兰考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表
乡镇 村委会 2015年 月 日 单位:人、万元、平方米
户主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身体状况 |
低保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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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其中残 疾人数 |
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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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结构情况 |
间数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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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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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案 |
□新建 □翻建 |
结构 |
投入资金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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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面积 |
国家补助资金 |
自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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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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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异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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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意见 |
该户经民主评议公示,符合改造条件,已按要求进行完改造,经验收合格。
(公章) 验收人:(签名) 主任(签名):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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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意见 |
经验收合格。 (公章) 验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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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 签名 |
成员: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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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意见 |
验收合格。 (公章) 负责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
|
|||||||||||||||
|
备注:1.背面粘贴危房改造后照片,照片中要有户主。
2.异地建设的要在背面栏里说明情况。
危房改造后照片粘贴处 (照片要有户主) |
异地建设原因: |
是否签订拆旧建新协议: |
附件7
兰考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表
乡(镇)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名称 |
改造任务(户) |
已确定改造户数 |
调查核实户数 |
在建户数 |
竣工户数 |
||||
C级 |
D级 |
C级 |
D级 |
C级 |
D级 |
C级 |
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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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备注:本表每月15日、30日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8
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协议书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 (改造户)
一、乙方被确定为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后,在建造新房前自愿拆除认定的改造房屋,不得留有安全隐患。
二、改造户的旧房拆除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二份。
甲 方: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签字)
乙 方: 改造户(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填表及所附资料说明
1.《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农户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附个人申请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
2.《兰考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情况统计表》各乡镇按2015年分配改造的任务数填写。危房级别按《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评定填写。
3.《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花名册》申请意愿指新建、翻建或维修。
房屋结构指砖混、砖木、土坯或其他。
4.《农村危房调查表》破损程度描述分为非常严重、严重、轻微。
竣工时间指房屋建造好时间。危房等级指《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评定标准。C级或D级。
5.《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形象进度表》
形象进度指基础完成、主体完工、内外粉刷,此表在主体未完工前拍摄照片存档。
6.《兰考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表》
投入资金指改造房屋总资金;国家补助资金指乡镇政府安排补助资金。
7.《兰考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表》
调查核实户数指符合改造条件并已核准改造的户数。
8.《兰考县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协议书》
此协议书由乡镇政府同改造户签订后存入改造户档案。
以上表格及资料要一户一档,表格内容要填写完整原件审验,复印件入档,申请书和拆旧建新协议必须原件。所有改造户档案一式2份,乡镇留存1份,上报1份。
报《农村危房调查表》、《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和《兰考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表》时,同时报危房改造前后照片电子版,每张照片上要编辑乡(镇)名、村名、户主姓名。
危房改造照片中要有申请人以全景拍照,有可供辨认的参照物,照片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要同角度拍照,必要时可另附局部照片。
属于建新拆旧的,上报材料时必须附建新拆旧协议书,协议书由乡镇政府和改造户签订。
以上材料如提供不完整不予审批。
报送文档联系人:刘全收:13460712154
金亮亮:18438706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