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办〔2020〕2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兰考县2020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金卫东(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海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道成(县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陈晶晶(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局长)
李建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董文选(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建光(县委深改办主任)
杜国超(县财政局局长)
陈坤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长)
任洪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战卫(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代宪法(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雷天波(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西灿(县城管局局长)
郜卫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孔德成(县水利局局长)
张坤峰(县林业中心主任)
张新杰(县气象局局长)
张雪生(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 波(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张 伟(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工作,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晶晶同志兼任。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华文(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朱延周(县政府正县长级干部)
金卫东(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金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窦战勇(县司法信访局局长)
赵万铨(县公安局政委)
朱予东(县法院副院长)
李向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董文选(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杜国超(县财政局局长)
陈坤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洪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郜卫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孔德成(县水利局局长)
赵林涛(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张家士(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周伍泉(人行兰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郭金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磊、县司法信访局政治部主任庄战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红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陈发建、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肖富军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