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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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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7日


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切实加强我县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和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十二五”以来的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进行普查整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整改范围

“十二五”以来(自2011年起),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扶贫办等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千亿斤粮食工程、财政部门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原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整理、水利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普查范围不包括2019年及以后年度省厅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普查整改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硬化道路设施三大类设施现状和管护情况。具体包括:农田灌溉机井、泵站、硬化灌排渠、桥涵闸等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农田硬化道路设施,以及上述设施的管护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10日前)

成立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召开全县普查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普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普查实施阶段(2020年3月10日至5月30日)

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成果,对照项目规划和竣工验收报告,按项目、逐设施开展普查。

各乡镇(街道)要将普查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把普查任务落实到村组和具体人员,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广大农民和工程管护员清楚设施位置、了解设施现状的优势;重点普查农田主要设施质量状况、问题类型及数量情况,以及设施的管护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项目、分类型、逐设施填写主要信息,由乡镇(街道)、村组集体和管护责任人签字确认,形成工作底稿建档留存。5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完成本辖区内所有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普查任务,按项目填写《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见附件2),并将工作底稿和汇总结果移交县农业农村局。

成立核查督导组,由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电力公司、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派一名人员组成,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底稿和乡镇汇总表进行核实,最后由农业农村局汇总所有项目,形成县级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一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6月1日开始)

1.坚持边查边改。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责任,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能够即时整改的要边查边改,及时恢复设施功能。若机井建设没有整改价值的,回填复耕。

2.进行集中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县政府将通过统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增加财政投入,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措施筹集整改提升资金,按照工程标准和管护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整改。

关于电力配套设施整改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改接收工作。根据排查情况,高压部分,属于各类政府性投资,且产权关系清晰、能满足建设标准的10千伏供电线路和配变设施,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在2020年底前无偿移交供电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晰暂不满足标准的,在理清产权关系后,由县政府组织移交,供电企业逐年接收整改,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低压部分通过整改可以恢复使用的,要及时整改,确保机井正常通电使用。整改后的设施按规定明确管护主体的,压实管护责任。

3.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农田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分析设施使用、维护等各方面的漏洞和缺陷,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制定完善的管护措施,构建长效化运营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抓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密切配合、各尽其责,落实好各项普查和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街道)政府要落实好普查整改主体责任,乡镇长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督导落实,注重工作总结,发现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做好上下信息沟通,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日常调度、指导服务部门职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普查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结果运用。各乡镇(街道)认真负责开展普查整改工作,严防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县政府将对普查整改工作领导有力、成效显著以及设施管护成绩突出的地方,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资金分配、评价激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激励。

附件:1.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县、区)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表1-3)

3.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表4-10)

附件1

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闫 玮(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超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孔德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文选(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杜国超(县财政局局长)

     崔国栋(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任洪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孔德成(县水利局局长)

     陈趁义(县扶贫办主任)

成 员:何见高(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武 剑(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宇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 鑫(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房会领(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韩彦波(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 猛(县扶贫办享受副科级职级待遇)

     刘 厂(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良霞(桐乡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勇(惠安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代宝峰(三义寨乡乡长)

     蔡尚锋(东坝头镇镇长)

     张 伟(谷营镇镇长)

     程远向(堌阳镇镇长)

     陈静波(孟寨乡党委书记)

     张汹涛(南彰镇镇长)

     李 鹏(许河乡乡长)

     李 波(考城镇镇长)

     曲 杰(葡萄架乡乡长)

     张 辉(小宋镇镇长)

     王彦博(闫楼乡乡长)

     李 青(红庙镇镇长)

     郭 芳(仪封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孔德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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