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7日
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切实加强我县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和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十二五”以来的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进行普查整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整改范围
“十二五”以来(自2011年起),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扶贫办等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千亿斤粮食工程、财政部门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原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整理、水利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普查范围不包括2019年及以后年度省厅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普查整改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硬化道路设施三大类设施现状和管护情况。具体包括:农田灌溉机井、泵站、硬化灌排渠、桥涵闸等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农田硬化道路设施,以及上述设施的管护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10日前)
成立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召开全县普查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普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普查实施阶段(2020年3月10日至5月30日)
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成果,对照项目规划和竣工验收报告,按项目、逐设施开展普查。
各乡镇(街道)要将普查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把普查任务落实到村组和具体人员,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广大农民和工程管护员清楚设施位置、了解设施现状的优势;重点普查农田主要设施质量状况、问题类型及数量情况,以及设施的管护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项目、分类型、逐设施填写主要信息,由乡镇(街道)、村组集体和管护责任人签字确认,形成工作底稿建档留存。5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完成本辖区内所有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普查任务,按项目填写《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见附件2),并将工作底稿和汇总结果移交县农业农村局。
成立核查督导组,由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电力公司、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派一名人员组成,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底稿和乡镇汇总表进行核实,最后由农业农村局汇总所有项目,形成县级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一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6月1日开始)
1.坚持边查边改。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责任,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能够即时整改的要边查边改,及时恢复设施功能。若机井建设没有整改价值的,回填复耕。
2.进行集中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县政府将通过统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增加财政投入,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措施筹集整改提升资金,按照工程标准和管护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整改。
关于电力配套设施整改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改接收工作。根据排查情况,高压部分,属于各类政府性投资,且产权关系清晰、能满足建设标准的10千伏供电线路和配变设施,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在2020年底前无偿移交供电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晰暂不满足标准的,在理清产权关系后,由县政府组织移交,供电企业逐年接收整改,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低压部分通过整改可以恢复使用的,要及时整改,确保机井正常通电使用。整改后的设施按规定明确管护主体的,压实管护责任。
3.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农田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分析设施使用、维护等各方面的漏洞和缺陷,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制定完善的管护措施,构建长效化运营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抓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密切配合、各尽其责,落实好各项普查和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街道)政府要落实好普查整改主体责任,乡镇长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督导落实,注重工作总结,发现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做好上下信息沟通,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日常调度、指导服务部门职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普查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结果运用。各乡镇(街道)认真负责开展普查整改工作,严防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县政府将对普查整改工作领导有力、成效显著以及设施管护成绩突出的地方,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资金分配、评价激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激励。
附件:1.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县、区)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表1-3)
3.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表4-10)
附件1
兰考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闫 玮(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超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孔德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文选(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杜国超(县财政局局长)
崔国栋(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任洪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孔德成(县水利局局长)
陈趁义(县扶贫办主任)
成 员:何见高(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武 剑(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宇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 鑫(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房会领(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韩彦波(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 猛(县扶贫办享受副科级职级待遇)
刘 厂(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良霞(桐乡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勇(惠安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代宝峰(三义寨乡乡长)
蔡尚锋(东坝头镇镇长)
张 伟(谷营镇镇长)
程远向(堌阳镇镇长)
陈静波(孟寨乡党委书记)
张汹涛(南彰镇镇长)
李 鹏(许河乡乡长)
李 波(考城镇镇长)
曲 杰(葡萄架乡乡长)
张 辉(小宋镇镇长)
王彦博(闫楼乡乡长)
李 青(红庙镇镇长)
郭 芳(仪封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孔德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