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兰考县“十三五”流域水环境综合
治理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7〕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十三五”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印发给你们。
2017年3月2日
前 言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兰考,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关于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充分发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国家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政府落实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工程建设,推动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现状和问题
一、兰考县淮河流域环境现状
(一)流域概况
兰考县城区及集聚区的主要河流为杜庄河东支和五干渠。杜庄河东支属于杜庄河的一条支流,是一条豫东平原地区的排洪排涝河道,属淮河流域涡河水系,是淤泥河较大的一条支流。惠济河的二级支流,发源于兰考县薛楼,终于杞县十二里寨,在十二里寨汇入淤泥河,河流全长24.45公里,流域面积158.63平方公里。此外,与该河交叉的尚有一些小的排水和灌溉用的沟、渠。兰考县城区的过境河流为五干渠,五干渠为兰考县域引黄农用灌溉渠,从城区穿过,平均流量为2.5m3/s。
(二)环境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兰考辖区内水质情况分别为杜庄河水质为Ⅴ类,引黄干渠水质为Ⅲ类,其他为Ⅳ类。
杜庄河东支起源于兰考县东北部,全长约11km,经田庄、刘林在县城东南出境进入杞县境内后,汇入杜庄河。杜庄河起源于兰考西北部,经四皓村转向西南,流经韩村处向南,经大寨、司业至西梨园处进入杞县境内,在杞县境内中北部十二里寨处汇入淤泥河。淤泥河在杞县继续南下至老徐庄处与惠济河交汇。根据《开封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杜庄河东支和杜庄河水质目标均为Ⅴ类,现状使用功能为农灌、排涝、纳污等。
兰考县城区的过境河流为五干渠,五干渠为兰考县域引黄农用灌溉渠,从城区通过,五干渠进境水量为21.6万m3/d,出境水量为21.6万m3/d。现状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现状及水质变化趋势
水污染来源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工业集聚区废水,评价指标为COD、氨氮、总磷。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不断完善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城镇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农村存在污水管网不完善,生活污水污染严重等问题,故农村水质有恶化趋势。
二、“十二五”治理成效
(一)“十二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十二五”期间治污工程项目共7个,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5个,分别为兰考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二期扩建(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兰考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工程,兰考县堌阳镇污水处理工程,兰考县南彰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兰考县张君墓镇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1个,即兰考县河地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年存栏500头肉牛项目;区域综合整治项目1个,即兰考县黄蔡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兰考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二期扩建(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由兰考国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总投资9975万元,其中,厂区工程总投资7740万元,污水管网工程总投资2235万元。项目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污水处理改扩建及27.74千米新增管网,采用“改良型卡鲁赛尔氧化沟+混凝沉淀+纤维转盘滤池+消毒”处理工艺,废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并于2013年12月投入试运行。
兰考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工程,工程设计规模2.5万吨/日,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倒置A2/O+混凝+斜管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废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该工程于2013年8月26日正式投入试运行。
兰考县堌阳镇污水处理工程、南彰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张君墓镇污水处理工程基础设施均已建成,属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中央资金扶持,日处理量小于500t/d,但由于运营资金匮乏,暂无日常运营。
兰考县河地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年存栏500头肉牛项目采用“养—种一体”养殖模式,养殖业产生的畜禽粪便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后,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沼液、沼渣用于绿色蔬菜的种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于2011年通过验收,是我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也为我县其他养殖企业树立了榜样。
黄蔡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黄蔡河在我县境内全长24.45公里,流经红庙镇、闫楼乡、小宋乡和南彰镇,入山东曹县。该工程针对部分河道狭窄,河床受损,河底高低不平,加之生活垃圾乱堆,导致流水不畅,水质劣化实行综合整治,旨在提高黄蔡河河水水质,并充分发挥黄蔡河引黄灌溉、排涝功能。综合整治期间,水利、环保、电力、公安及相关乡镇政府通力合作,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对沿河两岸28家小型塑料造粒厂和14家小型砖瓦窑厂进行了依法关停,并对企业厂房、电路等进行了拆除,从根本上杜绝了此类高能耗、低产出的小型企业重复开工生产;清挖淤泥29万多方,修复桥涵3座,组织沿河乡镇栽树8万多棵,增强了黄蔡河的防风固沙的功能,恢复了黄蔡河原有的生态功能,从而保障了黄蔡河的排涝、畅通,达到了综合整治效果。
表1 兰考县2015年度及“十二五”水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
城市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2010年排放量(万吨) |
2015年控制排放量(万吨) |
2015年排放量(万吨) |
“十二五”减排目标(%) |
“十二五”实际减排比例(%) |
2010年排放量(万吨) |
2015年控制排放量(万吨) |
2015年排放量(万吨) |
“十二五”减排目标(%) |
“十二五”实际减排比例(%) |
||
1 |
兰考县 |
0.85 |
0.76 |
0.75 |
10.8 |
11.8 |
0.07 |
0.06 |
0.056 |
14 |
19.7 |
(二)治理成效
通过水污染防治规划中项目的实施,我县考核水质指标综合达标,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1.兰考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明显提高。我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为杜庄河阳堌断面。该断面2012年出境水水质达标率为0,通过规划项目的实施,该断面2013年出境水水质达标率上升至75%,水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2.环境总体质量明显改善。通过规划项目的实施,我县2013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5%,较2012年上升15.3%,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提高,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通过规划项目的实施,示范效应明显,大幅度减少了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得到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提高了我县有机肥施用率,对农产品“三品”认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群众对环境质量满意率不断攀升。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主题活动,引导全县人民关心环保工作、参与治污行动,推动了群众性环保工作的全面开展,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县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的高速增长为水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资料消耗强度较大,粗放的增长方式仍未根本改变,相对滞后的环保基础设施不能及时填补,使水污染防治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二是兰考县是农业大县,工业基础薄弱,财政资金困难,有些企业虽然按照环保要求新增了污染物处理设施,但由于经费短缺,需要建设的自动监控装置不能配套,不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三是监督监管能力薄弱。目前,我县环保系统存在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及装备严重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限制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问题的弊端更加日益显现。
第二章 治理思路
一、治理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维护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着力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河湖(库)联动;着力发挥地方政府在流域水污染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加和改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着力加强部门联动和协作,形成水污染综合防治新机制;着力发挥国家相关投资的引导作用,推进市场化融资,吸引社会投资,分步实施重大工程,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水环境与水资源、水生态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流域为单元,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的综合治理方案。
(二)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妥善处理建设需求与投资规模的关系,发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国家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环境治理市场主体,拓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筹措渠道,并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和前期工作进展,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项目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紧扣制约水环境改善的关键因素,统筹规划近远期任务,合理安排建设项目,优先解决突出问题。建立规划项目储备库,滚动推进实施。
(四)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建立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建立从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到项目实施的综合治理协调管理体制,落实分流域、分区域的工作目标监督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 治理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特有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污染减排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到2020年,基本形成健全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更加完善的综合治理运行机制。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重要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促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实现。
二、水质目标
到2020年,改善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争取达到100%。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县城内无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环境治理得到阶段性改善。
三、污染控制目标
到2020年,兰考县全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7425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624吨。
第四章 工程措施
按照“水质主导、精准治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以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源为治理重点,实施科学防治、系统防治,全面推动我县水环境质量稳中好转。
围绕促进实现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针对各乡镇突出的问题,开展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详见附件。
一、污水治理项目
(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重点向城镇倾斜,加快推进居民集中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对污染严重、环境容量较低以及环境影响较大的水域,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适当增加建设密度。
(二)污水管网工程。根据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运行要求,合理确定管网规模,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密度,优先解决环境敏感地区污水配套管网不足和管网改造问题。其中,对于县城和乡镇周边地下饮用水水源受威胁的重点地区,加快推进污水管网防渗处理和改造,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和再生利用工程。优先推进重点乡镇、重点水域、重要水源地等敏感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提高出水排放标准,提高水资源利用程度,进一步增强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能力。
(四)污泥处置工程。优先解决污泥产生量大、污染隐患严重和对流域水环境威胁较大地区的污泥处置问题。加强对污泥中资源的回收和利用,努力遏制污泥二次污染发生。
二、垃圾处理项目
(一)垃圾处理工程。坚持集中处理与分类减量相结合的垃圾处理方式。完善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力推进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重点乡镇设施建设。
(二)垃圾收转运工程。完善城市垃圾收运系统,逐步推进垃圾密闭化转运,城乡结合部可依托城镇垃圾处理系统,探索路线优化、成本合理、高校环保的收转运模式。
(三)渗滤液处理工程。优先开展重点治理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老旧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加快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填埋场污染物排放。
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一)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有针对性地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污水管渠、人工湿地、河(湖)滨生态护坡和污染底泥清理工程,特别要在威胁饮水安全和水质严重超标区域提高工程的系统性,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河道水环境容量及水体自净能力。
(二)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以城市重污染河道为重点,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试点,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污水管渠、排污口整治、截污系统、内源治理、人工湿地、垃圾清理等工程,逐步恢复城市黑臭水体环境质量。
四、其他工程
(一)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人工生态湿地建设,适度开展污染底泥清理,并对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的生活污水和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在人口较密集的村庄建设小型生态治污系统,避免污染地表和地下饮用水。
(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重点治理河湖周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综合治理工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村落生活污染排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推进政府主导、村民自治、市场参与的长效机制,坚持就近分类减量,充分消纳可腐垃圾和灰渣,减量后的垃圾视情况就近转运至城镇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选择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的分散型技术,做到稳定运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选择工程投资小、简单有效的生态净化综合防控措施。
第五章 资金措施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
规划项目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和社会融资金共同解决。对于规划内环境公益属性明显,且存在一定资金缺口,未申请其他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的水污染防治项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可考虑予以适当支持,并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十三五”时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力争较“十二五”时期有所增加。
二、项目储备和实施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按照构想、前期和计划三个阶段滚动开展储备,并分层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和相关信息系统。其中,构想项目主要指各地有规划意向的项目;前期项目主要指各地已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但尚未建设的项目;计划项目主要指已开工建设,并纳入地方实施计划的项目。进入计划阶段的项目可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备选项目。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储备库项目由乡镇自主推进实施。乡镇应根据项目进展和投资情况逐年确定年度建设项目。县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地加强资金统筹,创新融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推进相关工程建设。对于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各乡镇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成发挥效益。
三、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十三五”时期,通过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加快解决一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大大降低或消除水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及风险,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二)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环境综合整治是全县环保工作的重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认真组织,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发改部门要切实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加强部门衔接,合理分解任务,提高工作质量,确保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
二、建立协调机制
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财政、环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项治污工程、任务措施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方案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组织开展河流水质动态监测,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河流水质信息,实行严格的环保目标考核。
(二)发展改革部门。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力度,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
(三)水利部门。负责河流水资源的生态补水、河道整治和闸坝调度,督导河流水系连通和水源生态补水工作。对被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合理安排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时间,配合做好杜庄河生态补水工作,确保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到省下目标要求。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依法予以淘汰。
(五)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环境违法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
(六)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文件,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专项资金。
(七)住建部门。督促加快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平。
(八)卫生部门。负责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废水、废气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纳入日常监督。
(九)供电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十)农林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创新发展模式
县政府要坚持以水质改善为目标,推行“控源、治污、修复、管理”综合施策,促进政府、企事业以及社会等各方面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调整单独依靠政府推进环境改善的治理模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工程技术、一味上项目的治理方式,转变重点源轻面源、重建设轻管理、重末端轻源头的治理思路。进一步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采用特许经营等模式开展PPP 运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统筹工程、非工程措施,多管齐下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四、强化监督管理
县政府要加强日常督导,定期通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县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加强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范围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建立监管档案,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严防已关闭的企业死灰复燃。
县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程序,加大行业审查力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方案和投资。要落实省级审核和监督负责制,做好投资计划申报、下达和执行管理。要强化规范和标准引领,逐步研究制定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分类研究提出治理模式和投资标准,提高项目治污效益。要做好项目储备和筛选,加强部门间衔接,有序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和滚动调整。要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健全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和稽察。
对县级超标预警排污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连续3次超标排污的要实施停产治理;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将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推进信息公开
流域内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开展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各地水污染综合整治情况,定期发布主要河流环境质量状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建立完善政府及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和群众举报等机制。县政府公开发布本方案实施情况,流域内各乡、镇政府公开各地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违法行为通报与处理情况。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加快综合整治步伐,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附件:兰考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时期建设项目表
附 件
兰考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时期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总投资(亿元) |
建设规模或内容 |
备注 |
|||||
地市 |
县区 |
地方 投资 |
企业 自筹 |
银行 贷款 |
利用 外资 |
其他 投资 |
||||
淮河流域合计(35个) |
|
|
58.41 |
|
|
|
|
|
|
|
(一)污水处理项目合计(13个) |
|
|
24.23 |
|
|
|
|
|
|
|
1 |
兰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 |
兰考县 |
兰考县 |
1.7 |
|
|
|
|
污水处理5万吨/日,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30公里 |
|
2 |
兰考县城区污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15.6 |
|
|
|
|
新建34条道路污水管网157.5公里和老城区改建19条污水管网35.3公里 |
|
3 |
兰考县南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1.16 |
|
|
|
|
建设污水处理2万吨/日,铺设污水管网70公里 |
|
4 |
兰考县小宋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59 |
|
|
|
|
新建污水处理0.5万吨/日,配套管网39公里 |
|
5 |
兰考县谷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76 |
|
|
|
|
新建污水处理1万吨/日,配套管网50公里 |
因行政区划调整爪营乡、谷营乡合并为谷营镇 |
6 |
兰考县三义寨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64 |
|
|
|
|
新建污水处理0.5万吨/日,配套管网50公里 |
|
7 |
兰考县商务中心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375 |
|
|
|
|
改造污水管网25公里 |
|
8 |
兰考县许河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43 |
|
|
|
|
新建污水处理0.5万吨/日,配套管网36公里 |
|
9 |
兰考县红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3 |
|
|
|
|
新建污水处理0.5万吨/日,配套管网50公里 |
|
10 |
兰考县孟寨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5 |
|
|
|
|
新建污水处理0.5万吨/日,配套管网45公里 |
|
11 |
兰考县堌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89 |
|
|
|
|
新建污水处理2万吨/日,配套管网50公里 |
|
12 |
兰考县闫楼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55 |
|
|
|
|
新建污水处理0.5万吨/日,配套管网30公里 |
|
13 |
兰考县考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73 |
|
|
|
|
新建污水处理1万吨/日,雨污水管网50公里 |
|
(二)垃圾处理项目合计(14个) |
|
|
7.64 |
|
|
|
|
|
|
|
1 |
兰考县城区无害化粪便处理、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发电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9 |
|
|
|
|
日处理粪便50吨、生活垃圾600吨 |
|
2 |
兰考县南彰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73 |
|
|
|
|
建设日处理垃圾100吨的垃圾处理厂,项目占地35亩,建设配套办公用房,垃圾中转站7座及清洁车辆 |
|
3 |
兰考县南彰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1.73 |
|
|
|
|
建设日处理垃圾100吨的垃圾处理厂,项目占地35亩,建设配套办公用房,垃圾中转站8座及清洁车辆 |
|
4 |
兰考县谷营镇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55 |
|
|
|
|
建设日处理垃圾200吨的垃圾处理厂,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购置垃圾转运车7辆、清扫车2辆、洒水车1辆 |
该项目更名为兰考县谷营镇 |
5 |
兰考县许河乡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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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日处理垃圾200吨的垃圾处理厂,建设垃圾中转站6座,购置垃圾运输车4辆、洒水车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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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兰考县许河乡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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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日处理垃圾200吨的垃圾处理厂,建设垃圾中转站6座,购置垃圾运输车4辆、洒水车3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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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兰考县孟寨乡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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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日处理垃圾100吨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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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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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垃圾压缩处理站1座,日处理垃圾达1000吨,购置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车辆清洗设备,配备5辆垃圾清运车,5辆洒水车。建设垃圾中转站10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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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兰考县桐乡街道办事处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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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日处理垃圾200吨的垃圾处理厂,建设垃圾中转站5座,购置垃圾运输车5辆、洒水车1辆、清扫车2辆 |
因行政区划调整城关乡更名为桐乡街道办事处 |
10 |
兰考县东坝头乡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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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垃圾压缩处理厂,购买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购置垃圾运输车8辆、洒水车5辆、清扫车3辆、1600个垃圾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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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兰考县堌阳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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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30亩,建设办公用房、垃圾中转站4座,购置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建成后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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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兰考县闫楼乡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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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日处理垃圾50吨的垃圾处理厂,建设垃圾中转站5座,购置垃圾运输车5辆、洒水车1辆、清扫车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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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兰考县考城镇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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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日处理垃圾200吨的垃圾处理厂,建设垃圾中专站12座(包含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办公用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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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兰考县葡萄架乡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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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日处理垃圾50吨的垃圾处理厂,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购置配套垃圾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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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合计(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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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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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考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
兰考县 |
兰考县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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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文水河、饮泉河、福泉河、浚仪河、焦裕禄干部学院北水系、青阳河、三义路西渠、兰阳公园、学院路西侧渠、南湖水系等河道的水污染治理工程,水系长度37001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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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兰考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 |
兰考县 |
兰考县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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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麒麟湖、龙兴湖、凤鸣湖、仙霞池等河流清淤、湿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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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兰考县南彰镇镇区周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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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污管网35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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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兰考县堌阳镇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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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次河段6公里、护城河段8公里、防汛路沟4公里、堌青河4公里、兰东干渠6公里,共计截污管网28公里 |
该项目更名为兰考县堌阳镇 |
5 |
兰考县谷营镇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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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环寨、朱场至中心大道、兰考干渠朱场段等河道总长度30公里的综合整治以及湿地建设 |
因行政区划调整爪营乡、谷营乡合并为谷营镇 |
6 |
三义寨乡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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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四干渠、济民沟、一支渠、金市沟、朝阳沟、铁路北沟、三支渠、蔡楼干渠长57公里的河道综合整治以及河道清淤、硬化、湿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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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兰考县红庙镇黑龙潭综合整治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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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潭清淤、湿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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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兰考县考城镇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
兰考县 |
兰考县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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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三干渠、阮寨沟、王朝兰沟、护城河等河道全长22公里的综合整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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