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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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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3〕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兰考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优化县城人居环境,改善县城生态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争创省级园林县城,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打造美丽兰考为目标,不断强化县城生态环境和园林建设,全面提升县城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全力打造宜居县城。

  二、创建目标

  组织动员全县力量,倾力打造“绿色县城”、“园林县城”、“宜居县城”,促进县城园林绿化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品位发展,确保2013年通过省级园林县城的考评验收。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6月7日—6月15日)。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下达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16日—7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7月21日—7月31日)。对照省级园林县城考核标准,组织专门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同时,邀请省、市专家进行检查指导,听取专家建议,对不足之处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四)迎检阶段(2013年9月1日开始)。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迎接省园林县城创建评审组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1.负责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实施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2.收集近三年来有关绿化工作的资料;

  3.负责安排、汇总省级园林县城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准备工作;

  4.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保证绿化效果;

  5.负责邀请省专家对县城园林绿化、公园绿地功能、公园绿地景观、公园绿地文化、县城道路绿化、县城容貌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值≥7。

  (二)县委宣传部

  1.负责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组织制作省级园林县城创建申报专题片。

  (三)县文明办

  负责组织县城各单位、学校开展文明市民学习教育活动。

  (四)县编办

  负责落实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机构编制。

  (五)县财政局

  1.负责落实城市绿化建设和管养资金,并做到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

  2.提供2011—2013年绿化建设资金明细及逐年增加的拨付证明;

  3.负责落实必要的创建经费。

  (六)县规划管理局

  1.负责提供《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蓝线规划》审批请示、批复及文本、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各项规划必须于7月10日前通过评审;

  2.统计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3.组织实施建成区绿化现状的航拍,绘制现状图;

  4.负责规划区内新建项目绿化规划的方案审查、强制性绿化指标控制工作;

  5.编制《绿地系统规划》、《蓝线规划》时,要与创省级园林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标准、时间、目标相结合。

  (七)县住建局

  1.制定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在2种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布的证明)及控制大树迁移管理制度;

  2.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实施绿线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设立举报电话,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3.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加大公园、广场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公园建设标准,达到综合性公园标准;

  4.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和自来水,负责燃气企业和供水企业的燃气指标和用水指标,确保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

  5.负责督促指导县城各单位、小区等完善绿化建设工作,确保所有单位、小区绿化达标;

  6.负责组织开展县城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活动;

  7.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评比活动;

  8.抓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

  9.负责建(构)筑物、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的方案审查工作;

  10.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河道治理;

  11.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100%,社区配套设施齐全。

  (八)县国土资源局

  按照县城绿化规划,统筹安排好绿化建设用地。

  (九)县“两改一建”指挥部

  1.县城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

  2.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同时提供相应材料。

  (十)县统计局

  1.统计近三年来的城区常住人口数量,建成区面积以年鉴数据为准;

  2.对公众进行园林绿化满意率调查,并出具满意率≥85%的证明材料。

  (十一)县文广新局

  1.提供保护历史文化相关政策和措施;

  2.对县域内古树名木进行统计调查,逐个建立档案和标志,并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

  3.负责对县域内文化古迹及所处环境进行保护,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十二)县环保局

  1.负责检查、监督、制止各类污染源,依法对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县城全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达255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并提供相关资料;

  3.负责县城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城市管网水检验合格率≥99%,城市污水处理率≥80%;

  4.控制区域内环境噪声平均值≤56dB(A)。

  (十三)县城管局

  1.负责县城大环境整治,使建成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有效落实,无乱丢乱弃、乱贴乱画、胡乱摆放等行为;

  2.负责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及近三年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料整理。

  (十四)县综合执法大队

  1.负责治理县城规划区内沿街店铺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

  2.负责治理县城规划区内乱搭乱建,施工占道现象;

  3.负责对企业施工环境进行规范化管理;

  4.负责对破坏县城规划区内河道、管网、绿化等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治理。

  (十五)县公安局

  1.县城交通秩序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

  2.对在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阻碍、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及时查处;

  3.对破坏交通、市政、环卫、绿化设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十六)县农林局农业中心

  1.以生物物种普查为基础,编制《县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实施措施;

  2.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十七)县农林局林业中心

  1.负责编制《县域基调树种种植规划》和实施措施;

  2.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增强县城防护林带建设,防护绿地实施率≥80%;

  3.负责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十八)县科技局

  与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结合划定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制定公园绿地应急避险预案,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

  (十九)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实施县规划区以外的县级道路防护绿地建设;

  2.负责县级道路路面完好,完好率≥95%;

  3.负责发展县城公共交通运输。

  (二十)县公路局

  1.负责实施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国、省级道路防护绿地建设;

  2.确保县城规划区内的国道、省道等过境道路路面完好,完好率≥95%。

  (二十一)县水利局

  负责县城规划区以外的河道治理。

  (二十二)县教体局

  1.加强对县城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物,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爱我家园,小手拉大手”活动;

  2.负责所属单位庭院的绿化、美化建设,绿化达标率≥60%。

  (二十三)县供电公司

  负责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确保城市道路亮灯率≥98%。

  (二十四)县直各单位、城关镇、城关乡、三义寨及驻兰各企事业单位共性职责

  1.负责本单位和所辖机构(小区)的庭院绿化建设(含立体绿化)及所负责项目绿化建设的基本情况,老城区改建单位(小区)绿地率应≥25%,新建单位绿地率应≥35%;公共设施、单位庭院绿地达标率≥60%,节约型绿地建设率≥60%,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60%以上;

  2.负责制定本单位立体绿化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且实施效果明显;

  3.制定本单位的创建实施方案,现状与标准有差距的应制定整改方案;

  4.城关镇、城关乡、三义寨乡还应统计县城规划区内的人工或自然的坑塘、水面(包括鱼塘、藕塘等)面积、位置。

  (二十五)县产业集聚区、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负责所辖范围内涉及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达标创建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建立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创建任务,确保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实施创建专项目标管理。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兰考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目标任务。各单位要按照分解表制定创建方案,狠抓落实,并及时向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情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绿线管理办法》和《绿色图章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制,促使各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全面落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兰考县绿化管理办法》,对绿线、绿化建设、绿化成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严格实行绿化建设审批、验收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地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加大园林绿化资金投入。要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根据创建标准,明确实施的建设项目要纳入年度计划,列出专项经费,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要求和时间安排,定期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效能问责。

  (六)广泛宣传发动。创建园林县城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全民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爱绿、护绿意识和参与县城园林绿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园林县城的强大合力。

  附件:1.兰考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成员名单

        2.兰考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兰考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李晓滨(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汪天顺(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孔东海(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李风广(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张恒军(中原油田第六社区主任)

  成    员:张  节(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雪廷(县监察局局长)

            朱恩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富起(县编办主任)

                         陈静波(县文明办主任)

            陈志力(县法院副院长)

            马玉仁(县住建局局长)

            董庆华(县财政局局长)

            张海燕(县规划管理局局长)

            张祖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建军(县统计局局长)

            黄克忠(县文广新局局长)

            李志明(县环保局局长)

            李存良(县城管局局长)

            刘新生(县公安局政委)

            朱来生(县农林局农业中心主任)

            任洪峰(县农林局林业中心主任)

            张培臣(县科技局局长)

            王祥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文选(县公路局局长)

            徐学忠(县水利局局长)

            陈志凌(县教体局局长)

            张保强(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付建伟(县卫生局局长)

            杜玉斌(县广播电视总台台长)

            陈百行(县焦裕禄纪念园主任)

            张保昌(县工商局局长)

            黄红梅(县市场中心主任)

            杨耀杰(县供电公司经理)

            康卫民(县联通公司经理)

            陈立东(县移动公司经理)

            马  骉(城关镇党委书记)

            杨  峰(城关乡党委书记)

            李建平(三义寨乡党委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住建局,马玉仁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栗天顺、城管局王河江、规划管理局梁永生、产业集聚区李法东、中原油田第六社区高普兵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兰考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


类型

序号

指标

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综合

管理

1

园林绿化

管理机构

①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

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

朱延周

县编办

620

2

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镇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占本县上一年度园林绿化建设总投入的710%,并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

③近三年县城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养护资金逐年增加;

落实必要的创建经费。

毛卫丰

县财政局

620

3

园林绿化

科研应用

①近三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有效推广;

②近三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园林绿化技术骨干培训学习或园林技工专业培训、技能比武。

4

《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已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经政府批准后得以实施。

李晓滨

县规划管理局

710

5

绿线管理

严格实施县城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并面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查询绿线划定信息。

李晓滨

县规划管理局

620

综合

管理

6

蓝线管理

划定县城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建成区绿化现状的航拍,绘制现状图。

李晓滨

县规划管理局

710

7

园林绿化

制度建设

制定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绿色图章”制度。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县文广新局

620

完善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吴长胜

县农林局林业中心

620

8

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①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

②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

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9

公众对县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85%

毛卫丰

县统计局

620

绿地

建设

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统计近三年来的城区常住人口、建成区面积,以年鉴数据为准。

毛卫丰

县统计局

620

绿地

建设

2

建成区绿地率(%)

33%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统计近三年来的城区常住人口、建成区面积,以年鉴数据为准。

毛卫丰

县统计局

620

3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9.00平方米/人。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统计近三年来的城区常住人口、建成区面积,以年鉴数据为准。

毛卫丰

县统计局

620

4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0%

10002000平方米公园绿地居民出行300米,2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居民出行500米;

历史文化街区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计算。

李晓滨

县规划管理局

620

5

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

1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

道路绿化普及率(%)

95%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7

新、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95%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绿地

建设

8

县城防护绿地实施率(%)

80%

吴长胜

县农林局林业中心

620

9

道路绿地达标率(%)

80%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10

林荫路推广率(%)

60%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11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60%

李金光

 

县交通运输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12

河道绿化普及率(%)

85%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620

规划区外≥85%

吴长胜

县水利局

620

13

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80%

14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60%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建设

管控

1

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

①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绿地建设符合规划,并鼓励见缝插绿;

②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

③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项目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620

2

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控制管理

①近三年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扩建中未曾发生大规模(群植10株以上)移植大树(胸径20厘米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上的常绿乔木以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未经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认可而更换行道树树种等现象;

②制定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制度或管理措施,并落实良好。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3

公园规范化管理

①每天按时向公众开放;

②公园绿地占陆地总面积70%以上,且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

③公园设施完好,安全运行。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建设

管控

4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

①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的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③设立有专门的古树名木及树龄超过50年(含)的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经费,并能满足保护需要;

④严禁古树名木移植。

 

县文广新局

620

5

节约型绿地建设

①无侵占、破坏现有绿地等破坏园林绿化成果情况发生;

②园林绿化设计中严格控制大广场、水景喷泉、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单一层次种植等情况;

③绿地建设中严格控制移植大树、栽植未驯化的外来植物、应用假花假树、景观水体硬质驳岸或植物亮化等现象。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实施率(%)

近三年公园绿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率≥60%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7

立体绿化推广

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实施效果明显。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建设

管控

8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70%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与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结合划定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70%

 

县科技局

620

9

其他绿地控制

①生态绿地、风景林地、县城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②郊野公园规划建设合理、管理到位,并与建成区内公园绿地相得益彰;

③其它绿地(包括改建绿地、生态修复等)建设需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过程指导服务与跟踪监督,水利、交通、市政等各有关部门负责按规划和规范要求建设和管理。

毛卫丰

李晓滨

吴长胜

李金光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农林局林业中心

水利局

环保局

交通运输局


10

生物防治推广率(%)

50%

毛卫丰

李晓滨

吴长胜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农林局林业中心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11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80%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620

建设

管控

12

县域历史风貌保护(考核范围为规划区范围)

①制订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已获批准,实施效果良好;

②县城发展历史印迹清晰,老县城形态保存基本完好,县城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县文广新局

620

③规划区内道路格局符合县城形态特征,尺度宜人,不盲目拓宽取直;

李晓滨

县规划管理局


④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征,风格协调统一。

 

县文广新局


13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考核规划区设风景名胜区的县)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正常行使职能;

②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③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依法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④近3年无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景区无因租用商业活动等导致景区受破坏情况。

 

县文广新局

620

生态环保

1

自然生态保护

(考核范围为规划区范围)


①县城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

②县城水体生态保护良好,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自然河流水系无裁弯取直、筑坝截流、违法取砂等现象;

李金光

县环保局


③按照县城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④未发生破坏地形地貌、水体、湿地及生物物种资源等情况。

李金光

县环保局


生态环保

2

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天)

255天。

李金光

县环保局

620

3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60%

李金光

县环保局

620

4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6.00dB(A)

李金光

县环保局

620

5

生物多样性保护(考核范围为规划区范围)

①已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以生物物种普查为基础,编制《县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③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吴长胜

县农林局农业中心

620

④编制《县域基调树种种植规划》和实施措施;

县农林局林业中心

620

6

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应用

①结合风景名胜区、植物专类园、综合公园、生产苗圃等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并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试验研究;

吴长胜

县农林局林业中心

620

②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及宿根花卉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

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0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生态环保

7

湿地资源保护(考核规划区内有湿地资源的县城)

①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以湿地资源普查为基础,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③规划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

吴长胜

县农林局林业中心

620

节能减排

1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考核北方供暖地区 ≥25%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2

节能建筑比例(%)

严寒及寒冷地区 ≥40%,夏热冬冷地区 ≥35%,夏热冬暖地区 ≥30%

李晓滨

县住建局

620

3

非常规水利用率(%)

20%或年增长率≥5%

毛卫丰

李晓滨

李金光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环保局

620

4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100%

李金光

县环保局

620

市政

设施

1

市容市貌

县城建成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城管局

规划管理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无违章私搭乱建、施工占道现象;

胡安志

综合执法大队


①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

②商业店铺: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店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城管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城关镇

620

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

胡安志

综合执法大队


交通与停车管理: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

 

县公安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城管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2

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99%

李金光

县环保局

620

3

城镇污水处理

①污水处理率≥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县城平均值;

②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率≥40%

③城区旱季无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的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

毛卫丰

李晓滨

李金光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环保局

620

市政

设施

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①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区域统筹规划、建设,协调发展,确保垃圾处理设施高效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城管局

620

②鼓励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在各类公开媒体、社区等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并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城管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5

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

90%

李晓滨

县住建局

620

6

道路完好率(%)

95%

毛卫丰

李晓滨

李金光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交通运输局

公路局

620

7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①县城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并纳入数字化管理体系;

②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对破坏交通、市政、环卫、绿化设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县公安局


8

无障碍设施建设

县城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9

城市排水

县城建成区排水系统健全,有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和专项维护资金保障。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市政

设施

10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实施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科学合理。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98%以上,并积极推广使用绿色节能灯具。

李金光

县供电公司

620

人居环境与社会保障

1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毛卫丰

李晓滨

 

县产业集聚区

住建局

中原油田第六社区

620

2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县城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李晓滨

县“两改一建”指挥部

620

3

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100%

李晓滨

县住建局

620

 


  注:
    一、园林县城评选否决项
    (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二)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达标;
    (四)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二、指标解释
    1.林荫路推广率(%)
    指标解释: 指县城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千米)÷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千米)×100%。
数据来源: 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2.古树后备资源
    指标解释:树龄50—99年的城市大树。
    3.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实施率(%)
    指标解释:近三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广场、游步道系统等采用了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的硬质铺装场地面积占铺装总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实施率=近三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广场、游步道系统等采用了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的硬质铺装场地面积(公顷)÷近三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铺装总面积(公顷)×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4.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占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
    5.节能建筑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6.非常规水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再生水、雨水、海水、矿井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总量与县城用水总量的比值。
    计算方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非常规水资源年使用量(万立方米)÷城市年总用水总量(万立方米)×100%
县城再生水利用量是指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相应水质标准的再生水,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建筑中水用于工业、生态环境、市政杂用、园林绿化、农灌等方面的水量。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的回用水。
县城雨水利用量是指经工程化收集与处理后达到相应水质标准的回用雨水量,包括回用于工业、生态环境、市政杂用、园林绿化、农灌等方面的水量。建筑与小区雨水回用量参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计算。
县城海水、矿井水、苦咸水利用量是指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应水质标准并利用的海水、矿井水、苦咸水,包括回用于工业、生态环境、市政杂用、园林绿化、农灌等方面的水量。用于直流冷却的海水利用量,按其用水量的10%纳入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总量。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7.县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指县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县城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县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县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县城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8.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县城使用公共供水的人口占县城人口和暂住人口总和的比率。公共供水指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类建筑提供用水。县城人口和县城暂住人口参照《中国县城建设统计年鉴》。
    计算方法: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城区使用公共供水人口(万人)÷(县城人口+县城暂住人口)(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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