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5〕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18日
兰考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豫人口办〔2013〕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适应人口流动趋势,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兰考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年底,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模式,促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应用,提高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实现政府资源、卫生资源、公共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不断提高全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每年定期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宣传活动,举办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服务。
2.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本县居住满3个月的
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设立临时接种点等适宜方式,为流动适龄儿童及时建卡、接种。每年集中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对漏种儿童及时补种。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
3.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对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等政策。推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流动人口居住环境。
4.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为流动孕产妇、儿童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档案。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叶酸补服、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完善0—6岁流动儿童家庭访视、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等儿童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二)深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均等化。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等,着力构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利用人口文化大院、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流动人口及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满足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科学知识需求。将户籍人口开展的“五期教育”拓展到流动人口育龄人群,提升流动人口计生知识接受知晓率。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流动人口工作经验和基层工作动态。
2.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每3个月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1次免费健康检查。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建立功能完善、分布合理、服务规范、管理有效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缩短领取半径,普及定点发放,为流动人口搞好服务。
3.落实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全面展开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财政支持、群众参与”的免费优生促进工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流入已婚待孕妇女,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组织开展孕前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孕前优生筛查,对高危人群提供叶酸或复合营养素等服务项目。
4.落实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等服务。每两年组织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免费妇科病普查。深化“生殖健康进家庭服务活动”,采取综合措施,保障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检查制度、生殖保健服务制度落实到位。
5.落实国家规定的奖励优待等服务项目均等化。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要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流动人口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并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在现居住地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二天,七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息二十一天,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待遇;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病和夭折的独生子女父母、流动人口中的计划生育困难户定期开展帮扶救助。
6.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豫人口〔2013〕12号)要求,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证流程。户籍地为无法返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实行代办;现居住地根据需要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对无法核实婚育情况的流动人口,实行承诺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负责邮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报告单或通过网上与户籍地通报信息。
7.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一是依托覆盖城乡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创新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对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探索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流动人口的措施和路径,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有新突破。二是探索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利益导向政策。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积极推进均等化服务示范化创建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成立兰考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二)整合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共享。完善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信息跨地区、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三)确保经费投入,保障工作开展。将流动人口纳入各级人口总数,按照经费投入的标准,把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范围予以保障,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落实。针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依据任务分解和职责要求,每年年底对此项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并根据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考评细则,确保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兰考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人员名单
附 件
兰考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闻 捷(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孔德慈(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肖 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容方(县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王志强(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雷国振(县教体局副局长)
杨素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杨金美(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宪兵(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张秀丽(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振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享受正科级待遇)
闫炜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享受副科级待遇)
樊晓鹏(县工商局副局长)
肖发祥(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闫炜娜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的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和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公共服务政策的调研、建议;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完善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