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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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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

  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兰政办〔2018〕7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发挥部门优势,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兰考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调整为“兰考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组  长:肖广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孔德慈(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赵世国(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学军(县人大办法工委主任)

  张升奇(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赵淑敏(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  帅(团县委副书记)

  王海杰(县妇联主席)

  张志影(县妇联副主席)

  安志萍(县残联副理事长)

  杨  飞(县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副书记)

  汪贵林(县委农办副主任)

  朱予东(县法院副院长)

  李向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连清江(县发改委副主任)

  雷国振(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松坡(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自义(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杨金美(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东升(县司法局副局长)

  雷鸣利(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  燕(县住建局副科级干部)

  赵  冬(县农林畜牧局副科级干部)

  刘曙光(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史天慧(县卫计委副主任)

  梁永生(县工商局副局长)

  康  健(县统计局副局长)

  董安奇(县税务局联合党委成员、副局长)

  王伟锋(县扶贫办副主任)

  王  静(县文明办创建科科长)

  韩彦波(县综治办副主任)

  齐  娜(县网信办享受副科级待遇)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赵世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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