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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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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7〕4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8日       


兰考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5个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办〔2016〕196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河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使全县“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县民政部门核准的全县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重大疾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二、基本原则

    (一)就近便民。综合考虑救治能力和快捷方便,集中救治患者安排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能救治的转诊到省市三级定点医院,减少因外出就诊造成的交通、食宿等非医疗费用。

    (二)安全有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全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经济适用、疗效确切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保障救治对象医疗质量不低,医疗费用不高,救治效果最佳。

    (三)分类救治。根据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9个病种的疾病特点和病程阶段,结合不同疾病的治疗方法、医疗技术应用和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行定救治医院、定诊疗方案、定费用标准等集中救治措施,科学分类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四)全程覆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大病专项救治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卫生计生队伍和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实现每一个救治对象医疗救治过程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县扶贫办将“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的数据信息及时提供给县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专项救治台账。县民政部门对农村特困人口和低保对象罹患专项救治病种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将符合救治条件的数据信息及时提供给县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专项救治台账。各定点医院要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追踪管理,并将救治信息上报县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确定定点医院。我县确定兰考第一医院、县中心医院、县中医院为县级定点救治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为三级定点救治医院。省、县级定点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管理,通过与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的转诊信息系统,急危重症患者可先电话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转诊手续。

    (三)制定诊疗方案。各定点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9个病种的临床路径标准流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救治病种临床路径,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根据救治对象病情,为每位救治对象制定完善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

    (四)组织开展救治。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根据县民政、扶贫部门提供的本辖区罹患9个专项救治病种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及低保、五保患者信息,及时组织到定点医院实施疾病救治。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要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设置专项救治扶贫病区和病房,实施先诊疗、后付费,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进行集中救治。

    (五)完善支付费用政策

    1.实行单病种限价(限额)管理

    对纳入专项救治的9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实行单病种限价(限额)管理,其限价标准及限制性规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执行“一站式”结算

    贫困患者入院时,须持扶贫手册、诊疗信息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入院手续,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交纳住院押金。贫困患者出院时,患者应结清个人承担的费用,剩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并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

    3.及时拨付基金

    县人社、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结算垫付资金,避免定点医疗机构因长期垫付医疗费用而影响救治工作。

    4.发挥政策保障合力

    按照“先医保、后救助”、“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再大病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最后政府医疗救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项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对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贫困患者在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补偿后,按照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补偿待遇。民政部门对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应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源予以帮助。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患者进行政府资金医疗救助。

    对单病种限价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大病补充基金、医疗救助和患者共同支付,超过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医疗机构承担。

    (六)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县卫生计生、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对救治对象数据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救治动态,登录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上报救治信息,并做好数据定期统计、分析工作,为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及效率评价持续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各定点救治医院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数据信息,以便及时掌握救治工作进展和动态。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11日前)

    成立兰考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会,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核实核准救治对象,确定定点救治医院。各定点医院组建专项救治领导组和专家组,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诊疗计划,切实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7年6月12日开始实施)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认真做好救治工作,针对救治对象制定具体诊疗方案,并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救治台账,按时报送救治进展情况。

    (三)评估阶段(2017年底进行阶段性评估)

    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组不定期对专项救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救治工作滞后、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推进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县卫生计生、人社、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卫生计生、人社、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纳入稳定脱贫全面小康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县卫生计生委负责保障医疗质量和费用控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医保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负责核实“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县民政局负责核实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9种疾病人员统计和救治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专项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兰考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2.兰考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

 

    附件1

 

兰考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肖广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孔德慈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郜卫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松波 县卫生计生委主任

史天佑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世国 县民政局局长

张利民 县扶贫办主任

孟庆显 县卫生计生委主任科员

师雪斐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俊杰 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计生委,杨松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庆显、师雪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兰考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

 

救治病种

级别

名称

备注

食管癌、胃癌、结肠癌、

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二级

兰考第一医院

兰考县中心医院

兰考县中医院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

三级

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中医院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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