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
活动评责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6〕12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评责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8日
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评责
工作 方 案
为深入开展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评责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办[2016]53号)精神,决定开展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评责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评责工作的部署,以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促进履职尽责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参与、群众评议”的原则,对重点系统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行政审批改革、服务生产生活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评责活动,以评促纠、以纠促改、以改促建,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深层次问题,用评责工作的扎实成效,推动工作作风切实转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实现“如期脱贫、率先小康,争当全省县域发展排头兵”目标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二、参评对象
县发展改革(含大项目办)、教育、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管、扶贫开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三、评责内容
(一)履职尽责情况。重点评议参评部门落实国务院大督查事项、省政府交办的督查问责事项,县委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重大民生问题情况,以及开展明责、述责活动情况,是否存在图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等问题;是否存在落实任务讲条件、推动工作怕困难、遇到问题绕道走等问题;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中梗阻”“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的打通难等问题。
(二)勤政廉政情况。重点评议参评部门勤政为民、遵章守纪情况,是否存在工作不勤不实、推诿拖沓、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思想懒惰、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占着位置不干事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认真对待、不及时解决,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问题。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重点评议参评部门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放虚不放实问题,对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是否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是否严格按照部门权责清单公布事项、程序和时限履行行政职能;是否结合部门职责简政放权,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收费清理改革;是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四)为民服务情况。重点评议参评部门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情况,是否存在脱离基层、脱离群众、“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等问题;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情况,是否明确共享平台和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要求,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解决证明过多、办事困难问题;方便群众办事情况,是否存在办事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不一次告知,以及“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评责方式
坚持内外联动,既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又评价政府部门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工作成效,通过评责活动促进政府部门整改问题、提高效能。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面对面评责。县政府在门户网站开辟评责专栏,参评县直部门在11月底前将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情况(内容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3000字左右),上传到县政府门户网站评责专栏。县政府将邀请参评代表了解情况、调查研究,为评责做准备。县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和机关干部等约200人参加面对面评责活动。届时,省政府纠风办组织协调第三方机构对11个县直部门进行评责,现场公示评议结果。
(二)服务对象评责。各参评县直部门须在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包括各科室及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二级机构)6月至11月受理事项、服务对象的目录、统计汇总表等资料,报送至县政府纠风办(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电话:26992781,电子邮箱:)。受理事项需全部报送,不得漏报、瞒报,报送不及时或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将扣分。报送的资料须包含每一件受理事项的名称、受理时间、办结时间、服务对象的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等。11月底县政府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随机抽取部分服务对象,通过电话调查的方式,调查服务对象对该部门的满意度。
(三)网上评责。网上评责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评责结果由省政府反馈县政府,作为我县参评部门网上评责结果使用。
五、评责考核
(一)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分“非常满意100分”“满意80分”“一般60分”“不满意40分”“不了解/说不清”五个档次。评责结果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式:评分=满意度总分÷参评人数。根据每个部门的实际得分,共分为4个档次。其中,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为“非常满意”,80-89分为“比较满意”,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满意”。
(二)综合考核和结果使用。县政府于12月底进行百分制综合考核。其中,面对面评责占35%、服务对象评责占30%、网上评责占35%。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责中反映问题突出、共性问题较多、满意度明显偏低的部门将予以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政府纠风办要做好牵头实施工作,扎实做好评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统筹工作。各参评部门要站位全县大局,扎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准备工作,全面展示本部门的工作成效,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开展评责活动提供纪律保障。
(二)切实整改提高。各参评部门要把参与评责活动作为接受群众监督的具体措施,作为检验本部门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的有效手段,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接受监督的难得机会。要切实用好评责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台账,认真整改,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持之以恒抓好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治理,切实提高“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水平。
(三)严肃评责纪律。各参评部门不准向评责代表暗示、许诺、打招呼,不准向评责组织机构违规打探消息、索要评责结果,不准在上下级部门之间搞串通。评责代表不准接受参评部门的利益、好处,不准向参评部门透露评责情况,不准在评责代表中相互串联、打招呼。评责组织机构不准擅自泄露评责结果,不准向评责代表和参评部门做倾向性暗示,不准与参评部门串通影响评责结果。县政府纠风办将开通举报受理渠道,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将迅速调查处理,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