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审公告2016第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兰考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10月11日,对兰考县广播电视总台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兰考县广电总台是县政府组成部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央、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任务。截止2015年底,行政13人,事业102人,自收自支227人,退休55人。下设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股、计划财务项目建设股、事业科技股、督查室、总编室、总编室、电台、电视台、广告部、广电执法队、客户服务部、广电信息中心、有线电视台、播出部、发射部、宣传科、监控部。
(二)财务收支结余情况
2015年收入17969918.67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7969918.67元,支出15119514.39,其中:事业支出15119514.39元,上年结余5624228.51元,累计结余8474632.7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兰考县广播电视总台账务处理基本符合《事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2015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列支不合规票据59395元
(二) 固定资产未入账265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兰考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县广播电视总台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广播电视总台完善财务报销手续,严格发票审核,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认真登记固定资产账,规范管理固定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兰考县广播电视总台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并承诺今后一定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销手续,切实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认真登记固定资产账,规范管理固定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