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兰审公告〔2023〕1号
《关于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与2023年8月25日向兰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了报告,现将有关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161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981108万元,支出总计979428万元,年终结余1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9560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536467万元,支出总计475304万元,年终结余611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7007万元,支出总计6500万元,结余507万元;社保基金收入总计124458万元,支出总计121396万元,当年结余3062万元,累计结余92427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持续改善民生,严控债务限额红线,积极筹措资金,将各部门“三保”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
一是1个单位年初预算安排非刚性支出90万元。二是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三是省财政2022年下达7笔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未及时下达到预算单位。四是2022年两次预算调整均未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2.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方面
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污水处理费纳入年初收入预算。二是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科目入库,涉及资金311.82万元。三是截至2022年底,非税收入1122.18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四是县住建局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32.11万元、少征污水处理费7.48万元。五是县自然资源局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滞纳金23.56万元。六是县水利局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费234.04万元。七是县住建局房屋租赁收入34.28万元未及时收缴。八是预备费动用不规范。九是存量资金未清理,涉及未来不再支出的预算指标8985.89万元和2个预算单位自有资金账户结余的39.47万元。十是县财政应拨未拨转移支付资金2590.6万元。十一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未实施,未发挥资金效益,涉及金额5072.2万元。
3.县级“三保”方面
2022年度村级经费91.1万元县财政未拨付到乡镇。
(二)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1个PPP项目政府未履行支出责任6699.87万元。
(三)民生保障和改善方面
一是7名已死亡人员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0.17万元。二是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低保资金2.08万元。三是37名死亡人员多领取低保资金4.4万元。四是38名已死亡人员多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1.06万元。五是12名残疾人应享受未享受重度护理补贴、87名残疾人应享受未享受困难生活补贴。六是应拨未拨2022年清洁取暖运营补贴807.08万元。
(四)助企纾困等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应拨未拨涉企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68.74万元。
(五)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方面
一是兰考县北滩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道路未建设完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
二是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数字化管理大数据平台项目还在设计阶段,进展缓慢,涉及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0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兰考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建议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非税收入减征缓征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建议切实做好“三保”保障,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健全并落实好应急预案,强化资金统筹,确保“三保”支出需要;建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督促各部门积极谋划资金的使用用途,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并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落实、政策落实,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纠正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