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兰审公告〔2023〕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兰考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1月13日至5月10日,对兰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卫健委)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卫健委是县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基本药物政策等。机关内设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等18个股室。2022年底实有在职职工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21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2022年批复县卫健委支出预算24378.89万元,年中上级下达预算资金15554.07万元,当年预算合计39932.96万元。实际预算执行21295.13万元,执行比例53.33%,2022年末未支出18637.8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
县财政局批复县卫健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24万元,均为公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65万元,均为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卫健委2022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其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也存在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固定资产未入账、支出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老年村医补助资金35.01万元拨付不及时。
(二)未按绩效考核结果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051.41万元。
(三)列支办公费、宣传费、租车费等支出手续不完善15.38万元。
(四)往来款项长期挂账970.59万元。
(五)应入未入固定资产172.2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兰考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县卫健委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建议县卫健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强化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防止资产损失。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卫健委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整改台账,并认真进行了纠正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