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审计局对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打印 【字体: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兰审公告〔202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兰考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5月30日,对兰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等8个内设机构,下设检务保障中心。

(二)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兰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底资产为2425515.01元,负债为32507.10元,净资产为2393007.91元。

(三)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兰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安排支出13746841元。2019年度实际支出13404504.2元。2019年度预算执行率97.5%。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兰考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其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419.50元。

(二)应入未入固定资产2080元。

(三)列支不合规票据3892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兰考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建议县人民检察院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安排执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账;加强财务管理,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兰考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