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兰审公告〔2024〕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兰考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对兰考县2021年至2023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相关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兰考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主管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截至2023年底,兰考县共有29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1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0家长护险护理机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至2023年,县医保局认真落实各项医保惠民政策,医保基金平稳运行,推进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和实现省内一卡通业务操作等。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不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兰考县2021年至2023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不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今后需加以推动改进。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兰考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县医保局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纠正和整改。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