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7号 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兰考县堌阳镇崔寺村至西三村新建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兰考县堌阳镇范围内,涉及城内村、崔寺村、东关一村、东二村、东关三村、范寨村、西一村、西二村、西三村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权利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

(二)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