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兰考县广隆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及80万吨碎石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兰考县广隆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及80万吨碎石再利用项目 |
兰考县仪封镇工业园区9号 |
兰考县广隆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投料、破碎、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标准要求;烘干废气经过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人工清掏,施肥于周围农田。洗砂用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后循化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振动筛、制沙机及风机等机械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据类比调查,本项目高噪声设备源强在80~95dB(A)。经过消声、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到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泥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00m2,合理贮存,定期外售至制砖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兰考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兰考县阳光大厦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