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0(原G220)兰考境高场村至何寨段改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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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G240(原G220)兰考境高场村至何寨段改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G240(原G220)兰考境高场村至何寨段改线新建工程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起点位置位于国道240线(原国道220线)与国道106线交汇处,桩号K0+000,路线沿国道240线向南,过张庄后偏离老路继续向南改线新建,经胡集东、肖庄西、西韩陵、省道313、老韩陵、商丘总干渠、张寺寨东、五藕干渠、县道007(兰仪线)、陇海铁路、任庄西、张宜王东、毛羽店西,于何寨北向西走规划国道310方向接规划新国道310到达项目终点,桩号K12+188。路线全长12.188公里,其中改建路段长约0.8公里(K0+000-K0+800),新建路段长约11.4公里(K0+800-K12+188)。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24.5米,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线全长12.188公里。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面积为257.210千平方米。全线占地总计873.63亩, 全线新增占地853.59亩。桥涵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梁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全线共新建桥梁2座,总长73.16米,其中中桥1座,长55.08米;小桥1座,长18.08米,新建涵洞21道;新建互通式立交1座;新建分离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共计35处,其中二级公路3处、三级公路12处、等外路20处;管线交叉4处。

  工程全部建设资金共需人民币46244.26万元。

  三、环境影响概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路基施工过程中由于挖取土(石)、填方、弃土、推土及搬运泥土和水泥、石灰、沙石等的装卸、运输、拌合过程中有大量尘埃散逸到周围环境空气中,同时,道路施工时运送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等都会引起扬尘污染。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内燃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行时排放出的污染物将对空气造成污染。

  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显示,道路两侧空气中CO、NO2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时泥土、泥浆散落、漏油等会造成水体局部油污染;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对施工区附近的地表水体有轻微的影响;工程施工对区域饮用水源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径流,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暴雨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染。

  3、对声环境的影响

  在公路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类型较多,如公路地基处理时有柴油打桩机、钻孔机械、真空压力泵和混凝土搅拌机械等;这些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公路营运后,公路行驶的车辆的发动机产生噪声;另外,车辆行驶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磨擦等也会产生噪声;由于公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4、生态环境

  在施工期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在毁损植被、引起水土流失、造成景观破坏等。

  公路在营运期对生态环境影响是影响植物生境和动物生境,改变原有的景观状态等。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道路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上的尘土,产生量很少 。

  四、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对水泥、砂、石灰等易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施工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使材料稳定,以减少扬尘,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配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

  营运期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在公路两侧种植多层次的绿化林带,并选用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吸附能力强的树种,以期达到吸附净化汽车尾气、扬尘的作用。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由于生活区污水排放量很小,排入施工营地附近的干沟,对地表水不会构成明显影响;公路桥梁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对工人加强教育,科学施工;在有雨水及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施工完成后推平沉淀池。

  营运期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应在道路两侧设边沟和集水槽。为防止桥面初期雨水和危险品泄漏对水体的影响,本工程设计了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保证不向地表水体排污。雨水收集池兼作事故池,出现事故时,化学品废水及冲洗废水全部进入雨水收集池,由罐车抽走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和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在运输路线穿镇过村时,做到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在施工机械上采取消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对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尽可能选在白天施工,在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营运期受噪声影响的主要是道路沿线敏感点。一般来讲,可供选择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有设置隔声措施、营建绿化防声林带,调整临路一侧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修建围墙和院墙等。

  4、生态保护建设方案

  对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地表层耕作的熟土推至一旁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至恢复原有表层,以利以后耕作。对沿线河流、沟渠施工时,施工弃渣及弃土应运到指定地点。营运期加强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5、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存放的专用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回收站集中处理,对工程弃渣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营运期加强路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公路的建设符合兰考县总体规划,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地区间交流具有巨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影响,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①对公路建设路线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兰考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吕游

  电话:18837855388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371-65829955

  兰考县公路管理局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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