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兰考润鹏木业有限公司45万套装饰线条附件加工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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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兰考润鹏木业有限公司45万套装饰线条附件加工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兰考润鹏木业有限公司45万套装饰线条附件加工项目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学院路西侧8号

兰考润鹏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木加工粉尘、冷压废气、包覆及封边废气、涂腻砂光粉尘、UV底漆喷涂/辊涂/固化废气、UV底漆打磨废气、PU面漆喷漆/晾干废气及油烟废气。项目木加工粉尘经1套“中央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包覆封边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附件1“家具制造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限值要求;涂腻砂光粉尘经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密闭砂光间排放;底漆打磨粉尘经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辊涂及喷漆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 2020)中“家具制造业”涂装工序限制要求,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中相关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杜庄河。厂区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原料木材拆包产生的废包装袋/箱,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木加工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及木屑,包覆工序产生的废木皮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固废主要为施胶工序产生的废胶桶,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渣,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灯管。生活垃圾由集聚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成品包装材料、废木材边角料及木屑、废木皮边角料、收集尘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胶桶、废漆桶和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灯管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精密锯、电子锯、四面刨、四排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兰考县圣德堡家居材料厂年生产包装箱250吨、蜂窝纸250吨建设项目

兰考县闫楼乡梧桐家居配套产业园

兰考县圣德堡家居材料厂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项目印刷区域进行二次封闭,印刷废气经负压抽吸装置(本次新增)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废油墨桶、沾染油墨和洗车水的废抹布、废PS版以及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工人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墨桶、沾染油墨和洗车水的废抹布、废PS版、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该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印刷机、切槽机、钉箱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兰考县宏源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2万吨木纤维项目

兰考县道南产业集聚区华梁路

兰考县宏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建设单位拟设置1座5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职工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设置1座10m3化粪池处理,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2)废气。本项目原料上料、振动筛分、破碎、成型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3)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装隔声罩、消声器后,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设置1座5m2一般固废暂存间,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储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年产5000套木门项目

兰考县孟寨乡

兰考县鸿迪门业有限公司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抽取,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废气。本项目木加工、砂光、打磨工序粉尘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喷漆废气通过喷漆房配套的抽风系统引入过滤棉装置来去除漆雾,然后再与晾干废气、冷压、组装、封边、贴纸/木皮废气一起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漆雾经处理后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要求,也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3)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在1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袋式除尘器收尘、废木材边角料、废封边条、废木皮、废贴纸在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年产1万套木门及家具建设项目

兰考县闫楼乡梧桐家居配套产业园

兰考县赢天下门厂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木料加工工序(主要包括下料、裁切、钻孔、雕刻)产生的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封边、冷压以及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木加工粉尘经1套“中央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打磨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废气经2套“干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 2020)中“家具制造业”涂装工序限制要求,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料加工工序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若干专门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木料加工工序废边角料经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处理。本项目主要危险废物为废漆桶、稀释剂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厂区内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精密锯、雕刻机、排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东卓年产30000张门板项目

兰考县堌阳镇乐器展厅对面

河南东卓木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设置1座10m3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做农肥。

(2)废气。本项目裁边、立铣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砂光、打磨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包覆、封边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家具制造业标准。涂装工艺废气收集后经1套玻璃纤维过滤棉+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家具制造业、《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

(3)噪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装隔声罩、消声器后,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设置1座5m2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废边角料及木屑、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暂存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设置1座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兰考伟杰木业有限公司年增产600万平方米饰面人造板扩建项目

兰考县(区)陇海路与宝龙路(街道)交叉口

兰考伟杰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1)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热压过程甲醛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兰考县鼎丰木业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不合格产品定期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兰考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兰考县阳光大厦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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