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河南亨洛邦木制品有限公司木制品制造及家具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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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河南亨洛邦木制品有限公司木制品制造及家具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亨洛邦木制品有限公司木制品制造及家具项目

兰考县坝头镇工业区园区

河南亨洛邦木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木加工颗粒物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胶压贴皮封边非甲烷总烃、喷漆烘干修色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共同经1套纸盒+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有机废气排放口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小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2、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拉走堆肥;

3、固废:废边角料、废水性漆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漆渣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胶桶、废纸盒、废荧光灯管、废催化板、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年产800吨PVC封边条项目

兰考县东坝头镇木制品产业园

河南新宝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投料混料粉碎经覆膜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造粒挤出印刷固化非甲烷总烃、HCl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印刷行业)、《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标准要求,HCl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拉走堆肥;

3、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粉碎回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印版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兰考县易信木材加工厂生产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南彰镇工业园区

兰考县易信木材加工厂

河南廖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0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

1、废气:打条、砂光、裁边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尘管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调胶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热压机布置在单独密闭隔间内,隔间设置废气微负压收集系统,在涂胶、热压制芯、干燥、调胶、涂脲醛胶、铺装、冷压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连接至“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热熔注塑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浸胶、烘干废气由“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木材加工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60mg/m3、甲醛建议排放浓度≤5mg/m3;非甲烷总烃建议去除效率≥ 70%)要求;燃气导热油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在厂区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胶桶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兰考县百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卷封边材料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南彰镇苏庄村工业园区

兰考县百升塑业有限公司

河南裕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1、废气:本项目投料搅拌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造粒、挤出、涂胶、印刷固化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桶由厂家拉走再次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胶桶、废水性油墨桶、废抹布、废海绵、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经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综合防治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兰考县福展木业板材加工销售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南彰镇刘堡村工业区

兰考县福展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1、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开料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拌胶、涂胶、冷压及热压工序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催化燃烧设备”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利用,不外排。

3、固废:边角废料及除尘器收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兰考县龙腾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钢门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何二庄工业园

兰考县龙腾门业有限公司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10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

1、废气:本项目焊接、打磨粉尘收集后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废原料包装袋、废边角料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5万吨新能源报废汽车、5万吨废钢项目

兰考县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陇海路南侧、学院路东侧

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1、废气:扩建项目新能源报废汽车破碎、废钢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现有工程报废汽车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依托现有工程)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扩建项目新能源报废汽车、废钢磁力分选及铁料风力分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现有工程报废汽车磁力分选及铁料风力分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依托现有工程)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扩建项目废钢、新能源报废汽车有色分选生产线废气、现有工程报废汽车有色分选生产线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依托现有工程)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扩建项目新能源报废汽车拆解、剪切/切割、废钢剪切/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现有工程报废汽车拆解、剪切/切割中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依托现有工程)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扩建项目新能源报废汽车废矿物油、废液抽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废制冷剂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现有工程报废汽车废油液、冷媒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进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196.8m3/a回用于在建项目塑料清洗工序,84m3/a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分别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废制冷剂、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玻璃清洗液、冷却液、刹车油、废汽车尾气催化器、含油污泥、废电路板、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动力电池包、尾料(不可利用的塑料、玻璃、橡胶、铁屑、废旧装饰材料等)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考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阳光大厦环境保护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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