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兰考金风科技南彰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等10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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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兰考金风科技南彰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等10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兰考金风科技南彰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

河南省兰考县南彰镇

兰考沐霖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213.5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1)施工期

1)生态:施工时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采取回填的方式妥善处置;地基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土建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使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2)废水:施工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大气:施工中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100%封闭围挡、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道路100%硬化、渣土物料100%覆盖、运输车辆100%密封、出入车辆100%清洗。

4)噪声: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连续作业;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5)固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运行期,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变电站厂界噪声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3)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50m3中水蓄水池,用于肥田。

4)固废:①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变电站内废旧蓄电池以及废变压器油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5)大气:食堂安装一套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效率≥90%,油烟的排放浓度0.5mg/m3,可以达到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关于油烟浓度低于1.5mg/m3标准要求,净化后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菏兰铁路河南开封王府桥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开封市兰考县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封供电公司

河南九域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4173万元,环保投资39.6万元。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依据《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开封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强化扬尘综合治理。

2、水环境影响:①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污染。

3、声环境影响: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环境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影响:①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②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3、废水:本工程变电站运行期依托站内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运不外排。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本工程运行期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转运至当地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置,不会对站外环境产生影响。

河南朝辉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绿色建材生产与销售建设项目

兰考县仪封镇工业区10号(代庄村)

河南朝辉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物料装卸粉尘、铲车卸料粉尘、配料机下料粉尘、搅拌机进料粉尘、粉料入仓粉尘、搅拌粉尘、车辆厂区内运输扬尘。铲车卸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配料机下料粉尘及搅拌机进料粉尘经负压收集后,共用一套脉冲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料入仓粉尘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均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的要求;同时可以达到《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要求。

2、生活污水依托房东旱厕暂存后定期清掏施肥于周围农田。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4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配料用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依托房东30m3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砌块成型机、振动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据类比调查,本项目高噪声设备源强在70~90dB(A)。北侧及西侧与兰考县广隆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紧邻,经过厂房阻隔、基础减振、衰减后,东、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钢筋、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混凝土废渣及残次品、模具清理废渣、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废钢筋经固废间暂存后外售;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混凝土残渣及残次品、模具清理废渣经固废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和乳膏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未来路中段6号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力。

1、废气:本项目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生产车间各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在生产车间空气循环净化系统出风口设置中效过滤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治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和器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废水实施清污分流,纯水制备浓水、锅炉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等清下水直接排放,设备和器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依托现有1座200m3/d的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工艺,项目废水排入兰考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措施治理后,厂界和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置2座8m2废弃物间,废包装材料在废弃物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依托现有1座6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洛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年产12000套木门建设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堌阳镇工业区6号

河南杉合居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1.废气:本项目下料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底漆、腻子打磨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喷漆、晾干、贴面、胶合吸膜、封边和转印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经集气罩收集/封闭喷漆晾干房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为废边角料、废木纹纸、废PVC膜、废包装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桶、废催化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木纹纸、废PVC膜、废包装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桶、废催化剂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本项目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河南鑫鼎货架制造项目

兰考县孟寨乡肖蔡庄村工业园区168号

河南鑫鼎货架有限公司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1.废气:本项目焊接烟尘和喷塑粉尘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达到《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A级-其他工序颗粒物排放要求。烘干废气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也能够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1604-2018)小型规模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原料包装袋、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旋风、滤筒除尘收集的塑粉、员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以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原料包装袋、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旋风、滤筒除尘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兰杞橡塑科技兰考县有限公司生产阳光板、耐力板、840瓦、配件加工项目

兰考县惠安街道科技路012号

兰杞橡塑科技兰考县有限公司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1.废气:本项目搅拌上料粉尘、破碎粉尘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同时可以达到《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颗粒物排放要求。热熔挤出废气收集后经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同时可以达到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非甲烷总烃排放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1604-2018)小型规模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杜庄河东支。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员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运往拌料工序回用;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运往造粒工段造粒回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UV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河南润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2万吨铝灰铝渣项目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航海路与迎宾路交汇处1号)

河南润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05万元。年综合利用12万吨铝灰铝渣,产品为铝颗粒、铝酸钙、不定形耐火材料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铝灰渣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混料球磨粉尘,回转窑窑头窑尾废气,以及铝灰渣储存产生的氨气。

铝灰渣上料、球磨、筛分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大修渣炭渣粉碎、球磨、筛分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混料、球磨过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3),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3,排放速率为3.5kg/h);回转窑窑头窑尾废气经1套“SNCR+多管旋风除尘器+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酸性气体脱除”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4)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166—2021)中氮氧化物50mg/m3标准要求;铝灰渣储存产生的氨气,库房采取二次密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含氨废气经喷淋水塔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5)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量4.9kg/h)。

2、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塔废水回用于脱硫塔用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排污口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滚筒筛、回转窑、冷却机、粉碎机、风机、空压机等,其源强为85~90dB(A)。经过厂房阻隔、基础减振、衰减后,东、南、西、北四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粉尘、脱硫石膏、废矿物油以及生活垃圾。辅料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粉尘属于危废,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待鉴别,在取得鉴别结果前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经鉴定,如属于一般固废,即可外售合利用;如属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铝灰渣原料废包装袋、废矿物油属于危废,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新增X射线检测系统应用项目

富士康科技园G05栋三楼检测室

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

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施工调试期:本项目X射线检测系统在建设期,只需要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微弱的,并且在设备安装期间,检测系统不开机,不产生X射线,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电离辐射影响。

运行期:本项目X射线检测系统在产品无损检测过程中将产生X射线及周围的空气电离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应对措施:①X射线影响因素:机房采取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屏蔽措施,经过理论计算模式预测,本项目X射线检测室的防护设计满足要求,其正常运行时产生的辐射影响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以内。

②其他影响因素:本项目运行时,X射线检测室内会产生少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建设单位拟在X射线检测室安装机械排风装置,在南墙上方设置送风口,北墙上方设置出风口,确保室内换气效率不低于4次/小时,保证机房内的空气流通,项目产生的废气在空气中迅速得以稀释和转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管理措施:制定了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预防措施、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等,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保障了工作人员、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全屋定制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东泰路与华梁路交叉口

兰考县珑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00万元,环保投资27.5万元

1、废气:本项目柜体下料、钻孔和门板下料、打磨工序废气经“中央集尘+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由15m排气筒(1#)排放,门板喷粉工序废气由静电喷涂线自带的1套粉尘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后并入1#排气筒排放;PET板砂光、裁边工序废气经“中央集尘+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上述工序排放颗粒物浓度均能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业)A级企业绩效排放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柜体涂胶、封边工序;门板固化工序;PET板涂胶、贴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均收集后合并引入1套“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业)A级企业绩效排放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外南侧化粪池(10m3)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灰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PUR胶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暂存,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考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阳光大厦环境保护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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