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速响应,搭建纠纷调解“绿色通道”
3月底,我单位接报某家居企业因经营困难存在大规模待岗、轮休现象,且待岗期间无最低工资保障,涉及人员达80余人。接案后立即启动重大集体争议应急预案,成立由仲裁院、劳动监察、工会组成的专项工作组,24小时内完成员工代表约谈、企业负责人传唤及证据材料固定。通过“流动仲裁庭”在企业所在园区设立现场受理点,实现全案“当日立案、次日排期”。针对员工群体中存在的恐慌情绪,组织2名调解员驻点开展政策解读,发放《维权指引手册》100余份,有效稳定事态发展。
二、多方协同,构建争议化解“立体网络”
建立“人社+司法+属地”三级联动机制:仲裁院主导调解程序,联合法院提前介入司法确认;属地街道组织法律顾问团队为劳资双方提供专业咨询。联合经开区从企业发展角度,帮助企业分析稳定员工队伍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经营困难与员工权益保障的关系。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即企业对劳动者一次性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并配合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事宜,双方互不再追究对方的其他法律责任。
三、长效固本,织密权益保障“防护体系”
案件办结后启动“三个一”跟踪服务:开展一次全员回访,建立劳动争议预警台账;组织一场“送法进企”活动,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劳动法规专题培训;印发《企业用工合规指引》400册,指导完善用人管理制度。后续将同步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家居业领域专项排查,检查企业,约谈负责人,督促整改用工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形成“解决一案、警示一片”的示范效应。
本案通过“前端预警+中端调解+后端治理”的全链条处置模式,实现劳资纠纷化解周期压缩60%,调解成功率提升至99%。下一步将持续完善“监察仲裁一体化”机制,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