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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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辖区兰阳街道办两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兰考县惠家乐副食店(张杰)销售的韭菜、大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生产(采购)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采购)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的大芹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罚情况

兰考县惠家乐副食店(张杰)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韭菜、大芹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兰考县惠家乐副食店(张杰)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陆元肆角捌分(16.48元);2、处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陆元肆角捌分(2516.48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兰市监罚字[2021]1-33号。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    



20217月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 1 件)

填报单位(盖章):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李雷雨   审核人: 徐宝善 填报时间:   2021-7-27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食品

兰市监 罚字〔2021〕1-33号


兰考县惠家乐副食店(张杰)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韭菜、大芹菜

兰考县惠家乐副食店

92410225MA47UC7E6F

张杰

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拾陆元肆角捌分(16.48元);2、处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贰仟伍佰壹拾陆元肆角捌分(2516.48元)


主动履行,15日内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7-20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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