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豫银保监发〔2021〕7号)和《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2021〕27号)要求及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批审核小额信贷贴息的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金融工作局对东坝头镇雷留义、李鹏、孙红军等825笔小额信贷贴息信息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五个工作日期限。若对贴息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并将申诉材料上报金融工作局。
公示期间,申报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贴息有关规定的,欢迎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附件:兰考县2024年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审核表.xlsx
监督举报电话:
国家振兴局电话:12317
河南省振兴局电话:0371-65919590
开封市振兴局电话:0371-23858958
兰考县金融局电话:0371-26972026
兰考县金融工作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