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打印 【字体:


 

被处罚人(单位)

兰考县众诚木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25MA445T6C0B(1-1)

案件名称

兰考县众诚木业有限公司砂光机、光氧机未使用国家标准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兰)应急罚〔2024〕04018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5月17日

处罚结果

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处罚事由

2024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西生产车间内砂光机一处(套)运动传递部件对运动传递部件未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2、东生产车间光氧机一处(套)运动传递部件对运动传递部件未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

处罚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不符合《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6.4.1“运动传递部件对运动传递部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导轨、齿杆、传动轴产生的危险的防护,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序号十九(一般)。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