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单位) |
兰考晗震板材加工厂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25MA40PALL3R |
案件名称 |
兰考晗震板材加工厂安全设备使用维护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兰)应急罚〔2022〕206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 11月7日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2年10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兰考晗震板材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内一台撕边锯和一台涂胶机的运动传递部件对运动传递部件均未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不符合《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6.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序号十九(一般)。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