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河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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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河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决定类别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具体范围

审核依据

应提交审核的材料

审核重点

审核时限

1

行政处罚

对公民处以超过三千元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三万元罚款。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河南黄河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河南河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资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应当提供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滥用职权;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收到送审材料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2

其他

局党组经集体讨论认为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


纳入法制审核范围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承办人员提供该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程序、证据等清单。

水政科根据承办人员提供的该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程序、证据等清单,编制法制审核内容清单。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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