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河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决定类别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具体范围 |
审核依据 |
应提交审核的材料 |
审核重点 |
审核时限 |
1 |
行政处罚 |
对公民处以超过三千元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三万元罚款。 |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河南黄河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河南河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 |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资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应当提供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一)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滥用职权;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收到送审材料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
2 |
其他 |
局党组经集体讨论认为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 |
纳入法制审核范围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承办人员提供该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程序、证据等清单。 |
水政科根据承办人员提供的该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程序、证据等清单,编制法制审核内容清单。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