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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考县2020—2021年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规划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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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考县2020—2021年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9日由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通知的出台充分调动了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各项工作。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充分发挥绿色食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化发展作用,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绿基地〔2017〕1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绿基地〔2017〕14号)等文件精神,并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龙头企业和对接企业意见,结合兰考实际制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七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努力实现农业发展、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消费安全、生态资源可持续,较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第二部分创建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龙头企业和对接企业需要完成的创建目标)、第三部分创建条件(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环境符合绿色发展要求,技术设施配套齐全,实行绿色防控等)、第四部分创建区域(涉及9个乡镇,151个行政村)、第五部分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龙头企业和对接企业)、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各乡镇基地建立监管队伍,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等)、第七部分效益分析(提高农业生产整体水平、农户种植技术水平、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社会效益,实现“蓝天、碧水、净土”的生态效益,显著提高基地小麦和花生价格、基地产品年产值增加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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