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兰政办〔2018〕5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31日
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惠金融服务站管理,更加有效发挥普惠金融服务站的职能,切实增强普惠金融服务站工作水平、服务质量和发展能力,着力实现服务站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兰考县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根据《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兰考县各普惠金融服务站及所在村委,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各承办银行。
二、考核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全面考核、奖惩挂钩的工作思路,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普惠金融服务站工作水平、服务质量和发展能力,有效推动普惠金融站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兰考县域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三、考核内容
(一)各服务站(村委)
1.软硬件建设方面(30分)
主要考核服务站硬件是否因地制宜地配备到位、机具设备功能是否正常,是否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服务站内制度建设是否完善,修订是否及时,制度牌是否悬挂张贴到位。
2.工作人员方面(10分)
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并按要求参加各种培训。
3.金融宣传方面(10分)
主要考核服务站是否按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金融宣传,金融宣传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4.台账档案管理方面(10分)
主要考核信用信息档案和贷款档案的整理是否到位,台账登记是否及时、准确。
5.业务办理方面(40分)
主要考核服务站业务量情况,包括贷款推荐与贷后协助管理、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小额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残损币与零钞兑换、生活缴费等服务的业务量数据。
(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1.组织领导方面(20分)
主要考核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服务站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有专人专岗负责服务站工作、是否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
2.服务站建设运行方面(50分)
主要考核各乡镇对服务站建设运行工作的管理。依照乡镇内各服务站得分的考核结果,取平均值加权得到乡镇该项指标的得分。
3.综合评价方面(30分)
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小组对各乡镇的服务站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各承办银行
1.组织领导方面(20分)
主要考核各承办银行对服务站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有专人专岗负责服务站工作、是否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
2.对服务站建设运行的支持方面(50分)
对各承办银行机构,主要考核所承办服务站软硬件配备情况、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提成兑现情况、普惠金融宣传推广情况,指导协助服务站开展业务、健全档案情况,在普惠授信、征信建设等业务开展中发挥服务站作用情况等。
3.综合评价方面(30分)
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小组对各银行机构的服务站相关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成立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兰考县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任组长,县金融办、人行兰考县支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的统筹安排和组织领导。
(二)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兰考县金融办,由兰考县金融办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时间。每年度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的考核。
(二)考核等级。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单位5个、合格单位9个、不合格单位2个。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服务站35个(其中,每个评为优秀的乡镇、街道评选3个,每个评为合格的乡镇、街道评选2个,每个评为不合格的乡镇、街道评选1个)、不合格服务站16个(每个乡镇评选1个),其余为合格服务站;其中,对违反“十不准”要求的,予以一票否决。承办银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承办银行1家、合格承办银行1家、不合格承办银行1家。
(三)考核步骤。
服务站及村委考核:1.每年度1月底前,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展辖区内服务站评估考核,并将初步考核结果报送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每年度2月底前,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初步考核结果,采取抽查方式并结合日常监测情况,通过各考核指标加权计算得出成绩,提出最终考核结果建议并提交领导小组。
3.每年度3月底前,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建议,研究决定最终考核等次。
各街道办、乡镇政府考核:每年度3月底前,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服务站最终考核结果,对街道办、乡镇进行初步考核,并将初步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由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考核等次。
承办银行考核:每年度3月底前,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承办银行进行初步考核,并将初步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由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考核等次。
六、结果运用
1.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服务站和村委,由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并结合5000元现金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服务站和村委,由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分管负责人,由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分管负责人,由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3.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服务站承办银行,由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服务站承办银行,由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其主要领导。
附件:1.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评分表(适用于普惠金融服务站、村委)
2.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评分表(适用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3.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评分表(适用于各承办银行)
附件1
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评分表(适用于普惠金融服务站、村委)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分值 |
软硬件建设方面(30分) |
服务站硬件是否因地制宜地配备到位 |
5 |
机具设备功能是否正常 |
5 |
|
是否专人负责定期维护 |
5 |
|
服务站制度是否完善 |
5 |
|
服务站制度修订是否及时 |
5 |
|
服务站制度悬挂张贴是否到位 |
5 |
|
人员配备方面(10分) |
工作人员是否配备到位 |
5 |
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 |
5 |
|
金融宣传方面(10分) |
是否定期开展金融宣传 |
10 |
台账档案管理方面(10分) |
制度档案整理保管是否到位 |
5 |
台账登记是否规范、及时 |
5 |
|
业务办理方面(40分) |
业务量大小 |
40 |
备注:服务站业务量大小分为“10分、20分、30分,40分”4个档次,各项业务量笔数和金额加权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其中排名前10名服务站得40分,排名在11-30得30分;排名在31-60得20分,排名在60名以后得10分。
附件2
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评分表
(适用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分值 |
组织领导方面(20分) |
领导机构是否健全 |
10 |
是否有专人专岗负责服务站工作 |
5 |
|
是否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并按要求实施 |
5 |
|
服务站建设运行方面(50分) |
考核各乡镇对服务站建设运行工作的管理 |
50 |
综合评价方面(30分) |
根据服务站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30 |
备注:服务站建设运行方面分值根据乡镇内各服务站硬件建设、软件建设、金融宣传、台账登记管理、业务办理情况的考核结果,取平均值加权得到乡镇该项指标的得分,比如某乡镇共建设五个服务站,分别得分90、95、85、80、65,则该乡镇服务站建设运行方面得分为(90+95+85+80+65)/5*50%=41.5分
附件3
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站考核评分表
(适用于各承办银行)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分值 |
组织领导方面(20分) |
领导机构是否健全 |
10 |
是否有专人专岗负责服务站工作 |
5 |
|
是否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并按要求实施 |
5 |
|
对服务站建设运行的支持方面(50分) |
所承办服务站软硬件是否配备到位 |
10 |
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提成按时是否按标准兑现 |
10 |
|
是否定期指导协助服务站开展业务与健全档案 |
10 |
|
是否在普惠授信、征信建设等业务开展中积极发挥作用 |
10 |
|
是否按要求开展普惠金融宣传推广工作 |
10 |
|
综合评价方面(30分) |
根据服务站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30 |